榆林市绘制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 市纪委监察综合室      作者:李瑜峰 刘涛     发布时间:2014-11-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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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日前,榆林市委将精心绘制的市委常委会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以正式文件印发给每位市委常委和各级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位市委常委肩上,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各级党组织抓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清单逐一列出了市委常委会及11名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集体责任清单、共性责任清单和个性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集体责任清单共包括5个方面23小项;市委书记的责任清单包括7个方面21小项;市长的责任清单包括7个方面22小项;对其他每位市委常委的责任也进行了清单量化。

同时要求,各级党委要对照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全面总结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按照“一年一次、逐级上报、分级受理”的原则,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坚持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汇报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每季度向党委(党组)汇报1次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清单落实情况。

目前,全市各级党组织正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市委常委会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模式,制定和细化本级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力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