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榆林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整治时间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底。
专项整治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中开展。重点整治国家公职人员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和业主单位规避招投标、弄虚作假等2个方面存在的20种具体问题。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和协管常委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开展并指导系统内及所属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市纪委监委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认真自查自纠。全市所有公职人员要对照违规干预招投标的10种行为开展自查,认真填写自查情况报告表,并如实填写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报告表。业主单位按照项目“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对2017年以来招投标项目进行自查清理,如实填写自查情况报告表。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开展自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要积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负责自查县区自行实施的项目。
三、加强督查检查。市纪委监委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受理举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公职人员插手干预招投标业主单位违规招投标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并对各县市区、市级各单位自查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瞒不报、自查不清、整治推进不力等问题,一律严肃问责,坚决通报曝光。
四、强化案件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专门台账,专项整治期间,市纪委监委在官方网站开设违规招投标投诉举报专栏,在榆林电视台、榆林日报公布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要按照挂牌督办一批、直查快办一批、通报曝光一批的形式,重点查处一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警示震慑,形成不敢、知止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和查找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梳理分类,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公职人员行为,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全力构建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