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复反映信访举报情况持续上升,榆林市纪委为进一步细化问题线索管理,从重复反映件着手,紧盯重复反映件流转流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反映的问题线索无遗漏、无积压、不失管、不失控。
逐件登记。信访、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判重后逐件登记、建立台账,由案管部门按照问题线索分办情况,将重复反映件移交原承办部门。
分析研判。承办部门根据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重复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如发现新的问题线索,将新的问题与原问题线索一并处置,并将新的问题进行摘要后7日内送案管部门备案;已办结的,将新的问题进行摘要后连同信访举报材料于7日内一并退回案管部门,由案管部门重新分办。
夯实责任。通过明确时限、环环相扣、层层压实处置重复反映件各环节的责任,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今年以来,榆林市纪委对初步判重的信访举报件,经承办部门研判发现的新的问题线索,重新核查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