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为榆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榆林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3日)
张 凯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榆林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1月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为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成绩令人振奋,经验体会精辟深刻,部署任务科学务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1月20日召开的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胡和平同志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顽强意志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陕西追赶超越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王兴宁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19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市委书记戴征社同志在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就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榆林重塑政治生态的重要一年。市委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打响修复和净化榆林政治生态攻坚战,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狠抓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强化高压震慑,持续正风肃纪,促进政治生态得到有效修复和净化,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市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5次,持续跟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专题调研,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深入开展集中研讨,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项一项抓好自身检视问题和市委部署整改任务落实。牵头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向社会公布治理成果,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五新”战略,市委27项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市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02件,处分104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实施党内问责77起,问责党组织16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75人,处分38人。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问责领导干部118起,处理167人,处分99人。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问题排查、整改落实、核查办理、严肃处置、长效推进”机制,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4个、处理186人、处分137人,通报曝光33批114起223人。迅速回应和处置了引发网民高度关注的“定边县人社局副局长耍官威”问题,当事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调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效明显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彬州市委市政府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鉴,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1起,处理523人,处分428人,通报曝光64批253起306人。深入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点对点向555名干部送达市纪委书记的公开信,查处7件14人,处分13人。扎实开展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处理10人(县处级1人),处分7人。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市县纪委建立领导干部帮扶工作台帐,做到了监督工作底子清、情况明。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对扶贫领域历年来巡视、巡察、考核、评估、审计等方面指出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396件,处理693人,处分423人,移送检察机关4人,通报曝光68批278起398人。
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以中央督导组督导为契机,深入开展“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全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105件,处理269人,处分108人,移送检察机关19人。其中,立案查处“保护伞”问题63件,处理80人,处分61人。因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责151人。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13起,处理1620人,处分1285人,移送检察机关32人,通报曝光55批324起413人。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421件,处理472人,处分435人,通报曝光24批148起155人。加强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查处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问题254件,处理363人,处分339人,通报曝光26批118起134人。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大数据平台强化涉农监督,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在基层。
(三)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切实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考察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10名。要求各县市区纪委对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的重要事项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分别召开三个执纪监督室联系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逐一点评、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将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监察法,依法行使监察权,给予政务处分414人,依法留置40人(县处级4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利器作用,针对百姓问政、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市政府、市委组织部,以及其他部门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92份,促进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出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严格审查调查措施审批程序和使用条件,成立法律咨询委员会,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拓展监察监督网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扎实开展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工作。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三转”,重新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31件,立案37件,处分41人。同时,积极开展县市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神木市纪委监委出台了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和指标,制定出台县市区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有效发挥了考核激励和导向作用。
(四)扎实开展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政治生态得到有效修复和净化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对我市反腐败节奏和力度的整体把握,省纪委“6.11”专案组交办的问题线索,立案36件,组织处理20人。对省纪委指定其他市区管辖办理的5人,市纪委监委作出党纪政务处分,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4人开除党籍;对涉及重要领导干部重复举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插手工程项目问题以及恶意举报问题建立5个专门台账,摸排出上述5个领域98个信访件,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
开展重点整治。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矿产资源领域腐败尚未破题问题,市纪委牵头成立“明盘”项目专项整治执纪监督工作组和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案组,加大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榆林市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林惠,榆阳区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府谷县煤炭总公司原总经理刘俊华等人被立案审查调查。围绕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重大工程项目上搞权力寻租,损公肥私问题,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违规交易问题专项整治。围绕整治领导干部对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问题,组织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和亲情卡。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围绕整治党员干部有失诚信、借贷不还问题,开展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工作,共清收公职人员、国企职工等五类人员不良贷款4978笔,金额10.69亿元。
加强警示教育。利用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编发《忏悔录选编》《榆林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资料》等,供全市党员领导干部阅读,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全市1436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了《蜕变的灵魂》《贪与悔—佳县县委原书记辛耀峰严重违纪违法案的警示》《一抓到底正风纪》等专题警示教育片,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全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日常监督进一步做实做细
凝聚监督合力。针对我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职责、对象、内容和方式的变化,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工作力量,积极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全覆盖监督体系,形成了在市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安排,3个执纪监督室、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6个巡察组共同监督的“1+3+20+6+N”日常监督体系。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89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896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6.3%;第二种形态2526人次,占28.4%;第三种形态296人次,占3.3%;第四种形态179人次,占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管党治党重要手段。
强化日常监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关,回复党风廉洁意见1067份。549名拟提拔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对47批次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进行廉政意见回复。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日常监督,市政务监察投诉中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对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零距离”“全过程”监督。深入开展“百姓问政”,通报问题9批,涉及县市区23次、部门单位81次;约谈县市区3个、部门单位9个;问责党组织24个、党员干部29人;督办县市区8次、部门单位31个。
(六)强化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政治巡察不断深化。贯通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回头看”巡察等,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政治体检,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市本级组织开展3轮巡察,共巡察党组织104个,发现问题2842个,移交问题线索96件。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指导,12个县市区共巡察党组织412个,发现问题3864个,移交问题线索575件。
做好“后半篇”文章。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榆林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消极应付整改、整改不到位的16个单位进行了问责,问责党组织3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4人。对四届市委第三、第四轮巡察的18个市直部门单位、1个学校、6个国有企业、4个县市区及其45个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处置结果反馈机制。出台市县上下联动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巡察机构联系县市区巡察机构办法等制度。建立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巡察协作机制,在巡察期间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规范巡察工作流程,编印《巡察工作手册》,促进巡察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七)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246件,处置问题线索6665件,立案审查调查28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44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57人。市纪委监委立案146件,同比增长131.7%,涉及县处级干部60人,同比增长81.8%,其中,县市区“四大班子”成员13人,同比增长333.3%,市直部门“一把手”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5人,增长105.9%。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有44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到纪委监委讲清问题或主动投案。
守好执纪审查安全底线。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格流程管控,建立“1+N”制度体系。开展多轮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承担市县两级监察机关留置任务40人次,未发生一例安全事件及事故。统筹推动“同志式”谈话室建设和留置场所设置,市县乡三级建成并投入使用“同志式”谈话室306间。
推进廉洁教育常态化。做强党风廉政宣传阵地,官网、公众号、头条号互补互融的新媒体宣传矩阵初步形成。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300余篇,关注人数21万,总阅读量达1834万,综合影响力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和全省政务微信综合排名中靠前,在全市排名第一。创建榆林廉政文化品牌,大型廉政文化音乐剧《余子俊》全市巡演16场,微视频《忠廉爱国 十代将门》在中纪委网站展播。
(八)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强化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实施分类考核、举办红色经典诗文诵读、迎新年干部职工联欢会等活动,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得到提升。市纪委“2.25”等5个专案组和5名纪检监察干部被评为“榆林好人”。
提高业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市纪委监委举办培训班11期,培训干部1263人次。12个县市区举办3天以上的集中脱产培训班12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423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人均培训1.3次,超额完成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全员培训的任务,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强化自我监督。全市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49件,立案审查15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人),谈话函询19件,组织处理30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人)。
同志们,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得益于省纪委和市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付出的辛劳和智慧。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形成一些认识和体会:
第一,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面对我市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对榆林负责的历史担当,对全市全面从严治党现状进行认真审视和精准把脉,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社会治理不严“三个不严”找准了我市政治生态领域诸多乱象的总根源,也指明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发力点。市委拿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支持省委查处胡志强、辛耀峰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召开市委全委会议专题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出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划出讲规矩守纪律的“红线”。市委主要领导就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等作出一系列部署,态度坚决、措施精准,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持。可以说,没有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率先垂范,我们就很难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明显成效,我市政治生态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持续向好扭转。
第二,牢牢把握工作重点,聚焦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这条主线不发散,是我们取得工作实效的关键所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认真研判形势,找准重塑政治生态的症结和难点,全面总结了我市在管党治党方面需要汲取的六方面深刻教训和重塑榆林政治生态的六点思想共识,将重塑政治生态、执行全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以扎实有效的举措,一步一个脚印助推我市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第三,强化短板意识,从问题着手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是我们谋划推动工作的重要经验。一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出实招、出硬招,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些短板和不足得到很快改善,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取得重要突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质效明显提升,网络涉腐舆情多发频发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涉农监督力度持续加大,等等,有些工作还走在了全省前列,受到了省委和省纪委领导的肯定和表扬。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把握好全面推进和补齐短板弱项的关系,认清自身不足,瞄准薄弱领域、薄弱区域、薄弱环节,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优先解决什么问题,创造性抓好补短板工作。
第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一年来,我们认真学习领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刻内涵和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实现榆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方式和路径,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坚持惩和治两手抓、两手硬,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实现了正风肃纪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从理念思路、工作举措、方式方法、能力作风等方面,全面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把实事求是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第五,重塑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清醒判断形势,客观审视挑战,这是我们保持战略定力的基本要求。解决政治生态领域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经过一年多来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在我市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深入推进,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容易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解决了许多长期积累的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但是对标中央和省委的标准,对标人民群众的期盼,目前重塑政治生态的成效是差基础上的大变化,薄底子上的大进步,有些问题积弊较深,彻底扭转仍需时日。我们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对形势的判断要多一份冷静清醒,保持政治定力,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第六,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是我们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的有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只有从严管好自己,才有底气和自信履行好职责。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在应对复杂环境中保持政治定力,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斗争精神,严格执纪执法、安全文明办案,把自我监督和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用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依然突出;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仍然繁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在扶贫、环保等领域还比较突出;体制改革仍需深化细化,制度优势有待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准、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的要求,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榆林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榆林政治生态持续好转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持续强化初心使命教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方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自觉的一致。要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执行落实有力。要持续强化协助职责,推动党委(党组)主动、经常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管好党员、带好队伍。要持续深入肃清胡志强、辛耀峰等恶劣影响,协助市委继续深化治理“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社会治理不严”问题,促进榆林政治生态持续好转。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既要立足当前,紧紧围绕市场供应、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加强监督,确保党中央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更要放眼长远,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二)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拓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督促各级各部门尽锐出战,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要全面梳理产业项目安排、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进等方面深层次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信访举报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年度清零。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措施,精准处置、精准打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深入治理,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统计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案件直查直办,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要紧盯优化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行政审批、规费收缴、建设规划等重点环节违纪违法问题,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促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严格落实纪委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汇报以及重要事项审批等各项规定要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市管工业园区、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和支持,抓好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不断提升派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要大力推进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补齐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短板,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要优化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职责权限,明确权力清单,确保执纪监督部门将监督沉到一线、挺在前面,审查调查部门集中精力查办案件。认真执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协作配合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政治生态综合研判机制,监审部门定期会商,统筹管好用好问题线索。要加强问题线索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要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瞒报谎报、长期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要强化措施使用监管,进一步完善措施使用管理制度,从体制机制、机构人员、职责措施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防范和杜绝各类措施使用上的失控漏管风险。
(四)发挥专责机关职能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突出“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盯紧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加强制约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法定授权,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要积极探索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要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促进公开透明廉洁用权。要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加强对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要精准做好问责工作,坚决纠正问责不力、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等问题,特别是要规范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个人和其他部门提出的问责意见以及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问责,尊重事实、严格程序,把每一起问责都办成“铁案”。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反馈工作,为敢于担当尽责的干部容错纠错,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加强日常监督,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出台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完善更新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提高谈话函询质量,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标本兼治,以精准执纪执法提升监督效果。要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五)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要深入分析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的规律、特点和趋势,聚焦新情况新特点开展专项监督,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紧盯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层层加重基层负担、对人民群众利益不维护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分类推进“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整治,督促整改规范,培育树立正确政绩观。要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与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要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六)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坚持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深化运用“1+5联动”巡察模式,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高质量推进市委巡察全覆盖。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协作配合,强化与组织、宣传、政法、扶贫、信访、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强化市县联动,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深入开展“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压实县市区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县市区巡察向村居延伸。突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对已巡察过的部门和县市区适时进行“回头看”。要把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公开制度,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要严格执行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处置监督办法,加大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推动改革相结合,切实发挥巡视巡察标本兼治作用。要加强巡察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巡察工作水平。
(七)保持惩治腐败政治定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加大惩治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持续加大国有企业、金融领域、医疗系统反腐力度,严肃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入股参股和贷款不还、高息放贷、暗地参与土地开发、诚信缺失等突出问题,查处地方债务中隐藏的腐败问题。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查处案件为突破口,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深化机制建设,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推动案发地区、单位党委(党组)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抓住典型问题强化整改,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机制制度建设,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的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扎紧制度笼子。要筑牢思想堤坝,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清廉自守、怀德自重。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传播干净清爽、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廉洁修身、勤勉尽责的中华传统廉洁文化,形成崇德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办案安全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将办案安全工作纳入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落实留置场所安全风险事项零报告制度,加强对案件查办全过程监管,及时排查消除潜在风险隐患,确保留置和“走读式”谈话安全。
(八)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委员要带头加强政治历练,做讲政治、有信念、懂规矩的表率,全面履行好岗位职责。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党支部和临时党支部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全员培训,把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的重要内容,用好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师资力量,丰富完善考试内容,健全考核测评机制,推进全员培训考试规范化。要统筹运用挂职锻炼、跟案学习、实战轮训等方式,切实提高调查研究本领、学习思考能力和执纪执法水平。要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在干部选拔中体现监督能力导向,增强精准监督本领。要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强化制度意识,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重点围绕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审查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批权限,健全内控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范被“围猎”,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修复净化榆林政治生态,不断开创榆林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新时代榆林加快实现“三大目标”、落实“两个更大”要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