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正风肃纪反腐 加快净化政治生态 为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榆林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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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榆林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四届市委十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戴征社在第一次大会上的讲话,深刻分析榆林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就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加快净化政治生态,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是我市发展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榆林加快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一年。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对榆林负责的历史担当,深刻汲取赵正永、胡志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沉痛教训,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一些被误导的价值理念正在持续重塑,一些被固化的错误行为正在持续纠正,一些被带坏的党风政风正在持续变好,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大环境已经形成,有力助推了榆林经济提质增效。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强化监督入手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入手推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从严查案件入手推动形成惩贪治腐高压态势,从专项整治入手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强化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引方向、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强大思想武器。市纪委常委会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开展集体学习21次,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研讨交流71人次,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理解把握,认真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引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带着感情学、带着信仰学、带着使命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谋划部署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建立信访线索及时受理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紧盯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开展明察暗访,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等问题,快查快结、公开曝光,督促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复工复产、项目建设等落地落实。全市因疫情防控失职失责等问题,处理3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公开通报曝光95起173人。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跟进监督,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加强对十四运榆林赛区筹建工作的监督,督促各筹办部门和单位履行“廉洁办会”主体责任。聚焦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对投资168亿元的榆林东线引黄工程实施监督,保障了项目廉洁高效运行。对全市能源化工产品上线交易工作进行重点督办,平台累计交易能源化工产品1.68亿吨,成交486亿元,为企业增收26.7亿元。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15.56亿元。

(二)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惩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36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8人。加强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深入核查移交问题线索,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

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打伞破网”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8人,移送检察机关6人。严肃查处了榆林市公安局原正县级侦查员苏志强,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扫黑办主任刘耀,神木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扫黑办主任张云泽,定边县公安局党委原专职副书记袁驳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共查处问题6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7人。推进统计领域数字造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人防系统腐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专项清查处置工作,共查处问题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着力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共查处问题10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92人,移送检察机关36人。

(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多头发文、层层开会、过度留痕、反复填表、微信群发指令等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7人。

严肃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补短板和防反弹结合起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隐形变异的新表现新动向,加强对公款吃喝、餐饮浪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4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89起287人。

深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推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4.5万人次,督促6300多名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开展对照检查。全市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上缴礼金410余万元。

(四)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市本级组织开展常规巡察2轮,巡察党组织90个,发现问题2414个,移交问题线索59件,四届市委巡察实现全覆盖。对12个县市区委和26个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土地开发、长城保护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49个,移交问题线索34件。指导县市区加强巡察工作,县市区委共巡察党组织745个,发现问题2788个,移交问题线索389件。

突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双反馈”制度,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边巡察边汇报、边办案、边整改、边完善制度、边通报”工作机制,制定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处理结果反馈办法,反馈立行立改问题856条,移交问题线索34件,健全完善制度340项。

深入开展“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推进榆林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完善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巡察质量。持续深化巡察信息化建设,在府谷县开展巡察信息化试点工作。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积极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

(五)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意见建议。严肃问责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全市实施党内问责125起,问责党组织10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46人,党纪处分124人。监察问责58起,政务处分42人。

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坚持市管干部信访举报定期分析制度,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市纪委监委作出廉政鉴定52批1326人次,对26人提出暂缓任用意见。660多名拟提拔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3人因成绩不合格参加了补考。深入开展“百姓问政”,对问政信息办理情况全程监督,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头条报道。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纪执法全过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798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7511人次、占94.1%。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切实做好澄清保护工作,对27名党员干部实施容错纠错,对89名党员干部作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

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列出《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定期向省纪委监委报告重大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对29名拟任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作出同意任用批复;制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强化对县市区纪委监委的考核,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全市政务处分698人,采取留置措施39人。成立市监委法律咨询委员会,组织召开第一届委员聘任会,从市法院等单位选聘了26名委员。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办法,建立监委、检察院、法院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统筹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对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了工作考核和述职评议。进一步理顺市属园区、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市纪委监委机关交流3名县处级干部担任市属企业纪委书记,向2个市属园区派驻了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223 件,立案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

扎实推进“三化”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包抓联系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推动任务落实。12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和167个乡镇(街道)纪委通过统一设备配备、谈话室设置,推动基础设施标准化;抓住线索处置、审批程序、文书质量、制度建设等重点环节,推动工作规范化;通过上挂下派、跟案学习、分级分类培训干部,推动队伍专业化。扎实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委全部完成硬件配备和网络连通工作。

(七)保持惩治腐败政治定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强化审查调查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6049件,处置问题线索5645件,立案2873件,其中县处级干部6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34人,移送检察机关59人。审查调查工作呈现“四升四降”良好态势,即立案数持续上升(同比增长1.9%)、党纪政务处分人数持续上升(同比增长6.5%)、查处县处级干部人数持续上升(同比增长 69.4 %)、移送检察机关人数持续上升(同比增长3.5%),信访举报总量增幅明显下降(从年初的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上升102%,回落到年底同比上升32.2%)、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明显下降(同比下降17.1%)、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明显下降(同比下降8.9%)、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信访举报明显下降(同比下降28%)。严肃查处了府谷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白雪梅,市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林惠,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原局长葛三喜,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刘汉兴,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高卫东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6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到纪委监委讲清问题或主动投案。

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协助市委制定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意见》,明确以案促改6个方面66项具体措施和深化以案促改7个方面21项39条措施。督促指导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本质和危害。协助市委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查处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举办“殷鉴不远、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展,2.3万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展览。对省纪委监委移交的问题线索,精准研判、及时处置,立案47件,采取留置措施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探索出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543”工作模式,全市查处问题1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2人,移送检察机关16人。严肃查处了榆林神华能源公司原副总经理梁裕厚,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局长罗树成,榆阳区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华,横山区双创办原主任马戍戎,府谷县原矿管办主任王星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方面管理漏洞,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9份,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资料,营造了浓厚的纪律教育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建命名了17个市级廉政教育基地和9个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强化警示震慑,公开发布重大审查调查信息22人次,曝光典型案件53起150人。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全省基层理论宣讲优秀公众号。

(八)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出台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六项制度,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主题党日活动,召开机关青年党员座谈会。在巡察和执纪审查等专项工作中8批设立20个临时党支部,实现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不断强化组织建设。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贯通纪检监察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坚持政治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选拔调配力度,市纪委监委机关提拔任用县处级干部83名,“80后”室部主要负责人占比达到61.1%,调整使用科级干部64名,树立起了“组织负责搭建平台、干部只管专心干事”的鲜明用人导向。

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成立委机关青年理论学习组,深入推进机关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坚持把政治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全员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党纪法规、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全市举办培训班18期,累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800多人次,实现全员覆盖。

切实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制定关于对办案工作实行回访监督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以更严、更高标准完善内控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看到,肃清赵正永流毒和胡志强恶劣影响,解决政治生态领域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社会治理不严”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还比较突出,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信访举报依然在高位运行,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党员干部严明的纪律规矩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的变化,并不代表党员干部思想上的自觉转变,榆林还处在加快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绝不能输的政治斗争,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决不能有任何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反腐败斗争只能进不能退,只能严不能松,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我们还要清醒看到,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深,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还不够有力;在强化日常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上,手段措施不够有效,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还需要强化;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够精准,问题线索盯得不紧、查得不严,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还不够顺畅;对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不够有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浓厚氛围还没有形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强,斗争精神不足,作风不严不实,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面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工作,提出“五个必须”: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把握大局、判明大势、抓住大事,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在新征程中团结一致前进。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落实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求,促进履职尽责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立足职能职责为党分忧、为民奉献,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知重负重、担当作为,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有力有效应对腐败和不正之风这个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最大威胁、最大挑战。必须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点规律,强化“三不”一体推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这“五个必须”是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根本遵循,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充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榆林加快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榆林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要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贯通起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健全完善督查问责机制,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五项要求”,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办十四运会等重点任务,分层级分领域开展监督,完善贯彻落实的闭环机制。聚焦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一个统领、三大目标、四个提升、一个推动、两个更好”中心任务,跟进重点项目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落实抓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服务保障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以及背后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以“三不”一体推进理念深化腐败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重点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定稳妥有力惩治腐败。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整治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等国有企业腐败,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督促加强金融监管和内部治理,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完善行贿企业数据库、行贿人员“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办案安全风险防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用好“同志式”谈话,真正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深化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推动“四个查一查”、“四个专项工作”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防腐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土地管控、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探索用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有效途径,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营造激浊扬清、追赶超越的新风正气。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创新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方式,发挥榆林优秀历史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优势,用好绥德郝家桥、米脂杨家沟、佳县神泉堡等廉政教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律己守廉。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惩处。深入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对以“争先”为名不顾实际乱加码,打着从严旗号违规出台“奇葩”规定,曲解亲清政商关系、庸懒怠政影响经济发展等“低级红”、“高级黑”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突出靠前监督,坚决查处以民生为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深挖细查违规违法决策背后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督促干部依法履职、为民造福。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纠治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抬头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强化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执纪,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深入治理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精准研判问题线索,把握谈话函询节奏,建立健全无实质内容、重复检举控告的问题线索集体审议和直接了结机制。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要把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基本工作导向,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强化对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产业可持续发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住房保障、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大问题直查直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健全完善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抓推动、派驻机构监督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建立“阳光公开”监管平台,从源头上预防“微腐败”问题发生。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推进巡察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要全面落实榆林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强化巡察监督。创新巡察方式,倾听群众意见,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落实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体系。坚持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分管部门党组(党委)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以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为核心的质量评估体系。对四届市委各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对不重视整改、不整改、假整改、边改边犯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适时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察或巡察“回头看”。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推进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统筹部署专项联动、系统联动,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持续推动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拓宽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贯通渠道。强化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现场督导指导,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六)做实做细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嵌入工作决策、贯彻执行各环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全力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陕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处置移交问题线索,推动全面整改、深入整改。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健全各类监督主体之间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工作,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监督,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工作,组织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推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同向发力,突出日常监督工作考核,加强和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做深日常监督,让干部在犯错误早期或将要犯错误、未犯错误时就得到组织及时提醒,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充分发挥提醒纠偏、源头治理作用,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强化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共享,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监督。严明换届纪律,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用铁的纪律匡正换届风气。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要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修订完善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述职评议工作,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健全请示报告制度机制,放大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效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围绕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补齐派驻监督的短板和弱项,积极推进市纪委监委向市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管合力,探索破解垂直管理系统公职人员监督难题。认真履行执纪执法双重职责,一体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加强专业化人才库建设,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案件管辖、证据审查、案件移送、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协调配合,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监察权限的审批和监管,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发挥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优化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从宽处罚建议和申诉复查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及问题反馈机制。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要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不断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突出政治教育和纪法教育,深化分级分类全员培训,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讲课,引领纪检监察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基础设施标准化、干部队伍专业化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锤炼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内部轮岗、跨系统交流、上挂下派力度,注重引进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各方面人才,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树牢“组织负责搭建平台、干部只管专心干事”的鲜明用人导向。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加强办案工作回访监督,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的影响谋取私利,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一往无前的昂扬斗志,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榆林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