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神木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狠抓规定落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紧密结合神木实际,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公务接待、改进新闻报道和加强督促检查等五个方面,提出30多项具体措施,并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推动齐抓共管,确保八项规定在神木“落地生根”。年初召开的县委、县纪委全会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动工作作风转变进行了认真部署。县纪委制定下发《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要求全县各镇办、各部门通过查摆问题、民主评议和定期通报等措施,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实现“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凝心力、治奢保清廉”的目标。全县各镇办、各部门均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的配套办法,切实做到“有硬性约束、有责任制度、有监督检查、有惩戒措施”。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县委专门组成监督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实地察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分别于2013年4月、6月、8月、10月共4次对全县21个镇(办)及所有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查处超标准配备和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请、奢侈浪费、“两节”期间乱发钱物等六类问题。特别是在“五一”、“十一”期间,重点查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同时,针对全县民间借贷纠纷日益凸显,对全县21个镇(办)、85个部门和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借贷情况进行排查和汇总,并就排查出的个别人员进行谈话承诺,责令其限期自行纠正错误。
三是从严惩处问责。按照县委要求,县纪委对今年以来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3起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8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纪律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并将通报传达到全县各镇办、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正风肃纪,以示警示。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共查处脱岗、超生外出、长期请假、躲避债务等问题公职人员37名,并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二、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抓好五方面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县委班子成员定期给所分管镇办、部门讲廉政党课制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形成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预警系统,推进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排查党风廉政风险,健全内控防范体系,形成科学的防控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披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五是健全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
(二)切实巩固制度建设成果。一是切实巩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村民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乡镇办案协作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基层便民服务、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等一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时充实完善制度内容,最大限度地扩大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影响力。并积极探索推进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二是加进一步巩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制度执行评价办法,完善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开展“三问”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问责、问廉、问效“三问”活动相关制度,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全年对全县21个镇办党政主要人进行了问廉,对发改、财政、交通等政府主要职能部门进行了问效。
三、健全教育监督体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今年以来,我们以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为抓手,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强化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群众路线、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教育。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神木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规章制度。二是在神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动画片,目前已播放6部,继续在《廉政园地》刊登廉政故事12则,并累计给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了11条廉政短信。三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影片《贪官心理档案》、《四风之害》等。四是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五是开通神木县纪检监察网,利用现有的10大模块12个子栏目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全年点击次数已达15000多次。六是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成立了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向14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组织45名政府部门正职、20名镇(办)书记在神木电视台作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 115名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承诺公开刊登在《神木报》,另有1300多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在单位内部进行了承诺,并对228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廉政鉴定。七是邀请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作了关于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形势与任务专题报告。八是举办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巡展,利用一周时间在县体育馆集中展览,参展人数达20000余人次,并与9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理行动。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我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的办案工作理念,严格执行“六个一”以案治本机制和“一案双报告”制度,认真查处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一)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建立证人、举报人保护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通过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治理各类腐败问题,特别是加大镇办基层案件查办力度,以实际反腐倡廉新成效取信于民。截止11月底,全县共接受信访举报68件(次),初核86件,了结8件,立案89件,结案90件。共处分109人,其中,党纪处分82人,政纪处分32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8人。通过查办案件,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土地征用、保障性住房、项目审批、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访维稳等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落实和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认真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案件,共检查各类用工企业50余户,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劳务纠纷案件70多起,督促全县各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1000多份。加强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解决纠正就医领域吃回扣、收红包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三)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市上核定我县的编制数量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各镇办、各部门车编管理、车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截至目前,我县未出现超标配车、违规用车情况。同时,督促各镇办、各部门认真完善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制度,以制度强化监督约束。二是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全县65个一级预算单位和21个镇办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分别对所属部门(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6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自查率达100%;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开展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财务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三是继续抓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定,对领导干部出席各类庆典活动予以规范,严格按要求审批。四是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督导工作。今年向全县9个重大建设项目派出9个监督检查组,对项目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另外,全年派出5个监督组对全县煤炭运销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县煤炭计量站进行巡回检查,纠正了煤炭运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健全完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等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开展干部下访、公开接访、领导定期接访,主动走访、约访重点信访问题,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信访包案制度,着力化解和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
中共神木县委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