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中提出“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决定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政一把手是本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的一种明确;是当前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保证。因为责任主体是否明确、到位,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起决定性作用。下面,我就这一问题谈四点意见。
一是党政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必须亲力亲为。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本单位、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必须要做到:一要亲自组织讨论、分解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二要亲自主持召开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三要亲自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四要亲自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必须同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时,不能全部一味的套用中省市 “模式化”标准,要结合单位的具体实际,突出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点,制定主体明确、一目了然、易于执行的工作方案。在方案中要将任务落实到岗、细化到人,要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标准,要明确每个人应担当的责任。以便在考核时对象明确,责任追究时界定清晰。
三是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落到实处。检查考核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根本保证。要建立健全检查考核监督长效机制。要对照考核内容制定出量化的考核指标和方案。在日常考核中要抓住总指标和关键指标;在阶段性和年终考核时要对照考核方案进行考核,不出现缺项、漏项,要全面了解任务完成情况,真实、客观评价目标落实程度,全面掌握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利于其改进工作。日常安排的考核不能过多,否则影响年终考核的效果。
四是党政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各个方面严以律己。只有做到自己身子正、作风硬、素质高,才能在领导班子、单位职工和系统内形成影响力、带动力;才能在全系统内形成向我看齐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