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 市纪委网络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4-06-16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榆林市各县区党委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改革中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子洲县:一是强化主体意识。始终扭住工作关键、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落实,亲自检查督促,亲自过问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见到实效。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逐级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三是解决突出问题。围绕改进作风、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的要求,扎实开展好“三公”经费违规清理及预算公开、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村财乡管及村级账务审计、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财政性资金项目管理及招投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违规占用使用公房公车等十大项专项整治活动,每一项工作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办结时限和工作要求,并向群公开整治内容,接受监督,统一进行考核评比奖惩,做到边查边改、立改立行。

吴堡县:解决好选人用人的把关问题。一是以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为核心,进一步构建有效、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二是解决好预防和治本的问题。从严管好干部,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惩处。着力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改变干部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三是解决好抓班子、带队伍与自身表率示范的关系问题,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

清涧县:认真履责、任务分解、责任追究。一是抓好责任分解,确保责任到位,做到“种好责任田”。明确目标抓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成6大块48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到位"的责任网络格;二是落实任务抓"牵头"。要求各牵头单位将本单位实施任务分工的情况和党委(党组)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分阶段向县委作出书面报告,做到"月月有工作反映、季季有工作分析、半年和年终有工作总结"。

靖边县:一是“抓一把手”。靖边县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填写《“五个一”纪实手册》等方式,全面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效推进了责任制的落实。出台《靖边县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实施细则》,不断规范对“一把手” 的监督管理,确保“一把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深化责任考核。采取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抽查下属单位等方式进行年终考核,并进行等级评定。

横山县: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特别是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要加大监管,严查在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责任追究上,出台《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切实实现查处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