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榆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5月份开设了“党委(党组)书记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三转’”专题栏目,集中发布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问责,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工作思路,整合工作力量,找准工作定位,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问责和查办案件上来。
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开设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三转”栏目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积极踊跃投稿,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畅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思考和工作部署,对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县区纪委书记和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畅谈“三转”,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厘清职责,突出主业,在转职能中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认真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目前,网站已发布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稿件8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三转”稿件1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