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府谷县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一、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提高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提高执政能力、保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五个一”要求,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二是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工作、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一同安排部署、一同落实督查,一同考核检查,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职权,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强后盾。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重点环节,县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落实责任,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位。向各镇和各牵头责任部门下达了《府谷县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任务书》,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和分解,把任务落实到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牵头责任部门。各县级领导经常深入分管乡镇和联系部门研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坚持按分工参加联系乡镇和分管部门的民主生活会,讲授廉政党课,听取汇报,解决问题。通过扎实细致的部署、监督、检查,有效提高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贯彻落实。
二、注重实效,全面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教育引导,加强廉洁从政意识。我们始终坚持“警示在先,教育在先”的思路,完善载体,拓展形式,大力弘扬清廉勤政之风,不断增强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组织开展了“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在“双节”期间向全县科级以上干部赠送廉政台历1400本、发送廉政短信8400多条次,组织演出了“清风荷韵”廉政文化专题晚会。在《府谷报》开办了《党风廉政大家谈》专栏,在县电视台开办了《老石话廉》专栏,举办了反腐倡廉诗歌朗诵大赛和廉政书画作品大赛。组织开展了全县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在府谷电视台、政府网站、纪检监察网、党风廉政电子宣传屏广泛宣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引导作用,较好地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制度。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保障,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环节,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警示训诫、问责问廉问效、任前廉政谈话、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民主生活会谈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在操作程序上全面推行四个配套制度:一是考核测评制度,即县纪委和组织部每年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考核。二是专题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年底前将落实责任制情况专题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三是监督检查制度,县纪委每半年对各镇和牵头责任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有力的推动了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责任的落实。四是责任奖惩制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三)严查违纪违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成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积极发挥办案协作区作用,加强对案件查办的领导、组织和支持。全面推行查办案件指标核定、线索登记、考核督办、联合办案、提级办案、业务培训和网络舆情监测处置七项制度,确保办案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案件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县反腐办案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保证反腐办案工作有力开展。全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2件,初核107件,立案111件,结案111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113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11人。
三、强化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民主生活会监督。10月份,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对照主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深入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较好地促进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了党内监督。 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积极发挥纪委监督职能,全程参与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提拔任用工作,切实加强廉政鉴定,把鉴定范围拓展到选拔任用、职务调动、评优树模等各个方面。三是加强办事制度公开监督。加大了政务、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普遍设置了公开栏、监督举报电话。结合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行村级“三资”管理制度,不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深化了村务公开工作。按照《府谷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政府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规定必须公开的事项通过张榜、网站和府谷报向社会全面定期公开。另外,各单位通过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等形式,及时沟通情况,使群众监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四是加强专项监督。对教育局招聘教师考试、交警大队招聘基层警务人员考试进行资格审查和全程监督。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公开招标项目实现100%。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预算审查,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备案制度和投标企业资格审查制度。
四、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我们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重中之重,年初县委把今年确定为“作风建设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制度建设。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规定》,从十个方面就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作出详细规定。继续实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管理制度和公务“三费”指标限额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公务费用支出。严格控制乡镇举办古会规模,全县办古会规模显著缩小。加强政策宣传。在县政府网站、报社、电视台、党风廉政电子宣传屏等媒体集中时段滚动播出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累计播出相关信息和公益广告100余条1000余次。加大查处力度。年初成立了4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城区60多家大中型宾馆酒店划区包干累计检查180余次,在各酒店餐桌摆放廉政警示提醒牌420余个,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公款吃喝现象和大操大办婚丧事务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久不懈开展“抓查岗”行动,对无故脱岗、工作期间上网打游戏者要求向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并向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加强会风会纪督查,对县上召开的大型会议进行现场效能监察。强化评议监督。在全县91个部门、56个服务窗口和249个基层站所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活动,收集整理意见建议460余条、焦点热点问题273条、下达责令整改建议91项,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同时,在各镇、各部门、各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设立举报牌和意见箱480个,开通了“纠风监督专线” ,受理群众举报130余次,批转相关部门自查自纠17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60余件。坚持厉行节约。为进一步节约公务经费,我们坚持节俭办会,在不影响会议质量、不减少会议程序的前提下,尽可能少开会、开小会、合并会。
五、严格要求,积极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
一是严守廉政承诺。带头遵守廉政承诺,自觉接受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并且严格要求、教育、管理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廉洁自律的实际行动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二是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县委常委会内部议事决策机制,严守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保证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三是加强班子团结协作。按照县委执政、人大督政、政府施政、政协参政的要求,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班子关系的统筹协调,做到权力上互相监督、工作上互相支持。
虽然我县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积极抓好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制定和分解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一是继续抓好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责任制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工作,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力争在责任追究上有新的突破,把我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中共府谷县委
201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