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四项措施”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工作

来源: 市纪委综合室      发布时间:2014-07-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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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个方面的情况,为加强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榆林市纪委通过“四项措施”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内容。报送重点为党委、政府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单位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思路,有益的探索和形成的经验;基层的呼声和要求,倾向性、苗头性、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报送的情况。二是明确报送数量。要求各县区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市民政局等27个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单位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三是强化信息质量。报送内容情况要准,坚持实事求是,既报喜,又报忧;内容要新,充分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针对性要强,能对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有重要参考作用;综合性要强,要用精炼的文字反映事物的概貌,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时效性要强,对所反映的情况要快速、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四是严格奖惩考核。建立报送信息登记台帐,对各县区、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择优采用并向上推荐,定期进行统计通报,对信息工作抓得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市纪委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底对县区、单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