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鑫谈“三转”:增强四种意识 建设过硬队伍

来源: 子洲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07-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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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把反腐败斗争提到了新的高度,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依惩治腐败。先后提出了“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等重要论断,充分表明中央强力反腐的决心。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反腐倡廉建设成果不断取信于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战线上的新兵,我对如何更好地履行“三转”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

一、聚焦两个责任,增强担当意识

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中央旗帜鲜明地提出两个责任,目的是增强领导干部有权必担责、权责一体的担当意识。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监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牵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积极协调同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重点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对监督者的再监督,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贪污腐败、失职渎职、选人用人等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即在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同时,也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我县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改版升级,新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针对性更强,操作性也更灵活。但是,还要在继续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刚性约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真正做到任务分解到位、权责划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二是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发挥,直接关系着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今后,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忠诚履行职责,回归本质本位,聚焦主业主责,开展经常性执纪监督,努力为党委和政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充分保障派驻机构对所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聚焦八项规定,增强红线意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这很大程度归功于中央以上带下,一级做给一级看,让人民看到了希望,树立了信心。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抓住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请等“四风”问题,综合运用“惩处问责+通报曝光”等方式方法,增强了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震慑。当前,我县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作为一条纪律红线贯穿始终,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但是,事实证明,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在今后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作风问题必须常抓不懈、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危机意识,严守八项规定这条纪律红线,自觉做到“三个带头”。一是带头执行党的纪律。执行党的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底线要求。因此,要教育引导干部坚守政治信仰和宗旨意识,任何时候都要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要时刻以利剑高悬的敬畏心态,不折不扣将规定执行到位。二是带头接受监督。继续加大公开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重大事项申报等相关规定,不搞特权、不搞例外。凡是党委作出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必须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单位监督。三是带头廉洁自律。坚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奢侈浪费、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准利用公务活动增加基层负担、不准借职权便利和职务变动搞迎送宴请活动、不准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公款吃请、不准领导干部借培训调研之机变相公款旅游。

三、聚焦惩腐肃纪,增强廉政意识

从中央提出“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到“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实践,前后是一脉相承的。“三转”是中央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通过中央纪委顶层设计和半年来的实践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主业更加清晰,工作任务更加聚焦。“三转”形势下,我县抓住机遇,主动加压,及时跟进中央反腐工作部署、工作举措和成效。年初,根据2014年反腐败工作重点,提出了今年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克扣涉农专项资金等十个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目前,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较去年同期均有明显提升。通过查办案件,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了有力震慑。但是,在反腐败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在工程建设、涉农资金、权力监督制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些手握老百姓衣食住行的笔杆子、钱袋子的关键岗位上的干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还没有根除。二是还没有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才刚刚有了质的起步和提升,协调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才刚明确,还得要经常协调,督查落实。三是还没有形成不能腐的保障机制。近年来,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客观上讲,我们在制度建设执行落实上做得还不够,没有推陈出新,没有形成鲜明的工作特点。通过业务学习和工作实践,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今后必须要深挖滋生腐败的根源,进一步加强制度反腐,注重制度预防,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聚焦教育预防,增强自律意识

“小节不保,大节必失。”深化源头治腐,必须要抓好干部教育预防,必须要抓好小节,才能保住大节。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全会等场合多次强调:“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惩治腐败同时,对干部身上一般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干部教育预防方面,我县在党纪政纪和道德底线两道防线之间,积极推行警示训诫这条第三道教育防线。对于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训诫、约谈提醒,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面对反腐败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要继续开展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干部党性教育和宗旨观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掘地方廉政文化资源,整合廉政文化教育资源,继续打造一批影响力强、感染力强、教育性强的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继续开展反腐倡廉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活动,要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促进干部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