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工业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工业稳增长的任务艰巨繁重,广大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面临很大的压力和困难。市委、市政府正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事关企业健康发展,事关党风政风端正。市工信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费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和省、市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清理涉企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尤其是针对我市的煤炭企业,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稳定运行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煤炭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煤企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措施,除继续停征煤炭、兰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维简费、煤炭安全生产管理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煤炭计量费外,在煤炭市场形势较好的时候设立的各种基金税费项目都要坚决取消,凡未经国家和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符合执行条件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一律按标准执行,经营服务性收费从低收取。
二、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2014年工业稳增长十条意见》等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重点从促销、企业培育、新增产能、用电奖励、融资等方面予以帮扶。
一是用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二是对新增规模以上企业予以奖励。对在2014年内新增规上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
三是实行产品促销奖励政策。对在榆林市域内注册、纳税的规模以上企业,2014年销售收入和实现税金同比增长30%以上的,奖励30万元;同比增长20%以上的,奖励20万元;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2014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销售收入和实现税金同比增长50%以上的,奖励50万元。
四是对新增产能项目予以贷款贴息。对2014年新竣工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产能项目,新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额,按照贷款入账期及人民银行当前基准利率给予一个季度的贷款贴息。
五是积极扶持装备制造业。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报装备制造业企业2012年税收列支返还有关情况的通知》(陕财办企〔2013〕41号)文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是加大实体企业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实施意见》,建立融资企业后备库,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平台的银政企对接。注资清理解决企业“三角债”问题。构建多元性融资体系,财政投入一亿元“助保贷”铺底资金,出台《榆林市中小微企业“助保贷”实施方案》,形成信贷资金规模效应和杠杆放大效应。
三、强化减负保障机制
一是成立减负清费和稳增长工作小组,在市纪检委、纠纷办的领导下,对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一进行梳理、核查,对涉及我市的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把减轻企业负担和稳增长措施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与市纪检委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小组,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全力整治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对责任人坚决予以追究。
三是充分发挥企业、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榆林日报、榆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煤企税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和中省市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布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信息,充分发挥企业、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全市企业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市工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履职,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