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机关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

来源:案件审理室      作者:佘成耀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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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着力助推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6日至8日,榆林市纪委监委集中利用3天时间,举办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榆林学院纪委、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市属企业纪委和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相关业务干部以及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全体干部共计105人参加培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崔利平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本期培训班突出政治引领、紧跟实践前沿、聚集实务探究,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法衔接培训班和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培训班的主要精神,详细通报了全市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情况,并对做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以及市委党校有关领导同志现场授课,重点围绕主题教育、职务犯罪常见实务问题的司法认定、职务犯罪案件管辖以及量刑情节应用、涉案赃款赃物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

培训班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干部要着力强化政治监督,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把“讲政治”贯穿于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突出从政治视角审视、评判问题,确保案件办理在政治上不出任何问题、在效果上不打任何折扣;要着力强化职责使命,认真履行案件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进一步明确审理每一个案件的目的是要牢牢守住案件质量这个底线,着力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的统一,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着力强化政策策略,深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宽要有宽的道理,严要有严的标准,努力释放执纪执法的正向效应;要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在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的同时,时刻保持深钻细研、精进不怠的学习动力,切实强化学习培训,力争在业务上树标杆,学深一步、钻透一层,着力提升专业精神、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打造案件审理铁军。(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