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两责”落实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指出了“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和“反腐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求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对违纪现象露头就打,最终为“治本”赢得时间。
中、省纪委打“老虎”卓有成效,2014年密集落网了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群众对纪委正风肃纪的信心越来越强,纪委查办的案件成为了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反腐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强有力的支持。但“老虎”涉及的腐败基本处于宏观层面,没有直接伤害到群众的贴身利益,打“老虎”的成绩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可能只是一个官衔或者一串数字。对与群众距离最近的基层领导干部中的“苍蝇”进行惩处和清除,“老虎”打得轰轰烈烈,“苍蝇”也要拍得有声有色,反腐败斗争才会赢得最广泛的支持。
基层工作人员中的“苍蝇”存在办事审批时吃拿卡要、群众咨询问题时态度恶劣、飞扬跋扈等问题,医疗索要、收受“红包”屡禁不止,这几类“顽疾”令群众深恶痛绝,既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也破坏了政府的整体形象,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好汤,最终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稳定。
同时,此类“苍蝇”因违纪事实不够明显或者造成后果不严重,往往不能引起各级纪委的足够重视和警惕,对其没有进行必要的约谈提醒或和警示训诫,到最后发展成“小官大贪”,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
再者,工作制度、纪律只上墙而不执行,监督部门缺位成为迎风摇摆的“稻草人”,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随心、随性不随纪,“苍蝇”长期横行却不受惩处,“破窗效应”会让更多抱有侥幸心理的公务人员以身试法。
因此,反腐败斗争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决不能“抓大放小”,热衷于狠打大“老虎”而无视群众眼前萦绕不绝的小“苍蝇”。纪委也要在心理上既能做得了景阳冈上威风凛凛的武松,也能放下身段甘当人民群众的“苍蝇拍”,着力查办基层小案,维护群众利益,还广大人民群众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