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爱好之取向

来源: 横山县纪委      作者:封 园     发布时间:2015-09-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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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之心,人皆有之”。如何对待自己的爱好,是继十八大之后摆在党员干部面前的一大课题。党员与群众的差别在于,面对党旗宣过誓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党的领导干部级别越高,承担的责任就越重,要求就越严。因此,党员领导干部的这个“特殊”身份就决定了,该选择什么样的爱好,该如何把控自己的爱好,是有内在约束的,绝不是“小节”和私事,而是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领导干部不是不能有爱好,甚至应该鼓励培养健康的情趣爱好。关键是,爱好应该用于涵养党性,砥砺心性,滋润的是高尚情操,提升的是道德修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

“凡人必常常生活于趣味之中,生活才有价值。”这是学者梁启超的人生感悟。健康高雅的兴趣爱好是丰富生活滋味的“调味料”,不仅能够修身养性、陶冶情操,更能够开阔视野、激发灵感,对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不无裨益。凡事皆有度,尤其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畸形的爱好,无异于毒药。一旦爱好变为痴迷,甚至上瘾无法自拔,就容易出现玩物丧志、因“好”致“害”的情况。小节之中有大义,爱好之中见品行。领导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所寄予的深切嘱托和神圣使命,个人爱好直接关系其从政道德和公权力的廉洁公正使用,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该选择什么样的爱好,该如何把控自己的爱好,是有内在约束的,绝不是“小节”和私事,必须引起重视。领导干部不是不能有爱好,甚至应该鼓励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

新时期,愿我们每位党员干部都能守住底线,正确对待个人兴趣爱好,永保高尚情操,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