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持一砚归

来源: 横山县纪委      作者:崔羽丰     发布时间:2016-11-28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记得儿时假期读《包公案》,洋洋洒洒数十万字,用短短数日时间看完,书中的包拯明察秋毫,惩恶扬善,任何狡猾的罪犯,在他的慧眼中,总是原形毕露,真真是我心中的“包青天”。后来才知道这些故事绝大部分都是后人虚构的。

但是包公廉洁自律,执政为民却是史书多有记载。包公二十九岁中进士后,竟辞官归里,颐养双亲,以终天年。直到先后给父母送终,并且守制满期后,才出去做官。先任天长县知县,后又任端州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端砚,作为向朝廷进贡的贡品。由于上下官吏大量贪污,每年进贡端砚数与日俱增,人民不堪重负。包公上任后,立刻下令只按规定数进贡,任何官员不得加码、贪污,违者必究,一扫往日贪风,从而从根本上大大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而包拯自己后来在离任时,就连一块端砚也没有带走。包公的廉洁无私,深受当地百姓爱戴,也得到了当时掌权者的赏识。皇祜二年,包拯升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在此任上,包公不畏强权,为了江山社稷,黎民苍生,曾多次抨击不法的权臣,而且对时政提出种种批评和建议。

以古鉴今,以先贤为榜样,我们从政者要是人人能发扬“不持一砚归”的精神,定是四海清风,百姓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