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纪检由此开始

来源: 米脂县纪委      作者:姚海荣 张文秀     发布时间:2018-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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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的基础性工作,是行政机关联系党内外干部群众的纽带,是听取群众意见促进政策健康发展的渠道,是化解矛盾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的桥梁。因此,在社会主义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道路上纪检监察信访扮演者不可或缺的角色,为此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信访团队也是必要的、重要的。

中华民族的发展与进步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可分离,纪检监察信访也必然蕴含着哲学的不少观点,所以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信访团队也必须从哲学中汲经验。信访工作从接访过程开始,交流双方分别是接访者和来访者,从哲学的角度而言就是内因和外因,在这个范畴内我们要清晰的认识到内因接访者的第一位重要性,外因来访者的第二位次要性以及这两者之间的不可分割性。不断提高接访者的能力、强化接访者的素质是新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必要环节。

接访过程中的“礼”

从古至今,“礼”一直被视为干事创业的前提和原则,荀子云“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理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孟德斯鸠也说“礼貌使有礼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礼貌相待的人喜悦”。如此看来以礼待人是美德也是素质,将礼运用于接访过程中能让来访者第一时间感受到温暖和善、距离消除。接访者的“礼”主要表现为:

一是衣帽着装之礼。我们信访人在接访过程中不仅代表的是个人,更代表着政府、权力、政策的集合。着装过于正式不合礼,会使来访者感到分外的距离感和拘束感;着装过于随意不合礼,会使来访者感到懒散性和松懈性,以上两种情况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上访者的心情。所以接访者要中和过于正式和过于随意,着装应干净整洁不失稳重,颜色不应该过于花哨艳丽,以暖色调为主,为来访者营造温暖适宜的环境。

二是情绪行为之礼。接访过程中除必要的言语交流外,接访者的行为也或多或少会影响到整个接访的气氛。来访者的来访行为是有一定的目的性的,或以一己之力正党性清风气、或呼吁大众集体利益的实现、或为个人矛盾冲突的消除……,因此在情绪上显现出激动也是正常的,作为接访者要充分理解这种情绪并且降低这种情绪激化的风险就得配合行为之力,能始终示人以和颜悦色话,给来访者一杯水、能将厌烦和困倦掩于心中、能感同身受充当被倾诉者……,这样的情绪行为暗含了不少平易近人也能给来访者带来一定的安慰。

接访过程中的“理”

理,本意为物质组织的条纹、纹理。唯物主义哲学中指事物发展的规律、条理。由此从以上两个维度解释理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一个基准,顺理则物兴。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每天开展,窗口也设立于单位最显眼之处,来访者形形色色、诉求五花八门,接访者需不断调整方式进行接访,“理”则是最根本也是最主要的一个原则。

一是道理的传递。古语有“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故不管应对什么样的来访者以“理”示人必然不会行差踏错。对于集体型来访者,给予绝大数人认同或者是能理解的道理,这样的传递性能降低其上访“热情”;对于顽固性来访者,给予一次又一次的道理阐述,这样的反复熏陶能化解其顽固的执着;对于讨说法来访者,给予旁观者清的事实分析和道理摆明,这样的明确能降低不断上访的必要……。

二是理性的把握。康德曾说过“人,实则为一切有理性者”,作为一名接访者必须时时刻刻将理性铭记于心,首先接访者必须认识到接访过程中的“互惠互利”,来访者不是接访者的对立面,反而是朋友,一种关系微妙的“诤友”,对党员干部的举报、对政府行为的反映是一种除了自身利益所求,除了公民责任义务之外的“附加道德奉献”,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党员干部也无法自律到“吾日三省吾身”,故这种来自群众的提醒能让党员干部远离错误,即使犯错也能及时纠正。其次接访者得清楚的意识到来访者能将自己心中所想、心中不悦进行诉说,这个倾诉对象的选择本来就是对接访者的信任,接访者是被来访者寄托了浓厚希望的;这种行为表现的背后是对党和国家的期待,和一个小孩受委屈向家长寻求安慰没什么区别。这不得不让接访者理性的对待来访者,关于所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就地解决,当时无法解决的作出说明而不是直接拒绝、漠视不理。如果接访者懈怠、不耐烦甚至是厌恶,感性的推诿扯皮和漫不经心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就是间接的破坏党和国家在群众心中的美好,不利于党执政能力的巩固、社会和谐团结的营造。

总之,接访工作不仅仅是一种信息的收集、传递,更是一种对国家形象的展示和执政党关爱的渗透,是一个国家不断民主富强和政治生态愈发健康的关键。接访者在接访工作中的言行举止、所想所为关乎形象树立和关爱传播,关乎国家发展和政治健康。因此作为新型信访人要不断以礼接访、用理接访,让接访工作充满温暖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