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思考与探索

来源: 府谷县      作者:孙东平赵晓耀     发布时间:2018-12-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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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上重视不够。有的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怕招怨、怕捅漏子。有的虽然抓了教育,但教育形式呆板,手段单一,有的局限于开开会,读读文件;有的停留在订计划,有记录,应付检查,流于形式。以致一些农村基层干部责任意识淡薄,不思进取,不求有功,只求无过。

(二)制度上存在缺失。中央和各级都制订有预防、惩处、监督的各种制度,但对于镇村一级来说,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配套性制度不健全,如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土地转让款的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微观的操作的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容易造成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另外在追究责任制度上,对于不是党员的村干部怎样给予政纪处分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造成非党村干部党纪管不着、廉政制度约束不到的局面。

(三)监督上疲软乏力。一方面,有的镇和部门尚未建立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机制,对下属单位的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普遍存在责任追究力度不大、效果不理想的现象。另一方面,党内监督的措施局限性很大,有的党员、基层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怕抓不准、怕被人说出风头、怕招来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对于一些应公开的政务、村务不公开,一般干部对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了解少,想监督而又不能监督。尤其是在村一级,党员群众的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以致一些村干部钻了监督不畅的空子,成了无人监督的特殊干部,工作随心所欲、违法违纪,甚至成为村霸、族霸,横行乡里。

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一些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片面追求“显绩”,忽视“隐绩”,注重考核严格的“硬任务”,忽视不易量化的党风廉政建设等“软工作”;强调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社会综治方面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忽视了党风廉政方面的工作,厚此薄彼;甚至有些干部错误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与自己没有关系,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过得去不出乱子就可以了。因此,在这些思想的作祟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意无意地被弱化。

(二)制度已有但落实不足。在村级财务、政务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方面,原则管理多细则落实少,仍缺乏规范细致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级管理不规范,容易让一部分人钻空子。在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尽管签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责任书内容空泛,不切实际,对考核方式、责任追究没有明确规定,如没有完成任务到底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在工作机制上得不到体现,因而这种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的制度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看似制定的规章制度挺多,然而真正执行落实的不多。这不仅削弱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而且也影响了执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受到传统文化和历史因素的影响,许多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淡薄,缺乏主体意识、参与意识,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现象较多。有的村干部认为群众的监督就是对自己权威的挑战,不愿意受他人监督,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觉悟。即使建立了村级纪律监督小组,一方面都是自己人、熟人,不好意思监督,另一方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方法不灵,致使监督小组作用发挥受限。外部监督机制缺乏有效性,基层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管理有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村民实行自治,不宜过多干预。

三、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探索

(一)强化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防线。思想教育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整体道德水平,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将道德教育作为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树立规矩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加强党员干部的“官德建设”,营造大公无私、务实肯干、清正廉洁的氛围。二是抓好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利用身边的廉政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加强党员干部自身行为规范,强化廉洁自律行为。充分运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明确禁令,划清红线,使党员干部得到教育,警示自我。三是创新教育载体,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在充分发挥传统宣传媒介作用基础上,加强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廉政理念,树立廉政风气,增强廉政宣传效果,充分挖掘当地文化资源和载体,创新教育载体,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者,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廉政教育宣传格局。

(二)强化制度建设,发挥规范效应。 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健全制度是重点,强化落实是关键。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突出制度的操作性,发挥制度的规范效应。一是完善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重大建设工程的承包、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的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等,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策,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是健全镇村两级财务监督制度,乡镇、村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细化监管机制,严格审批权限。三是细化镇村两级政务、财务党务等公开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监督过程花公开,按照群众需求公开,突出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

(三)强化监督机制,促使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约束,促使其权力的正确行使。一是加强基层民主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基层自治主体作用,利用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议事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村民自治组织的监督。二是实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予以经济责任审计,正确评价干部,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开。三是发挥党内监督机制,完善民主集中制,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畅通沟通渠道,丰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机制,促进党员干部权力的正确行使。四是加强基层纪检组织作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强化监督检查,针对干部升职调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以及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不廉洁行为易发的特殊时期,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事前监督。充分发挥出村民纪律监督小组的作用,及时向镇纪检组织反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

(四)强化组织领导,突出统筹协调。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在各级党组织,难点在责任划分、狠抓落实。一是明确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党委和纪委要找准角色,定好位置,明确主体定位和职能定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分层定责、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好党委在领导、教育、管理、督导、示范等方面的责任,强化监督职责。结合基层实际,党委、纪委梳理职责清单,细化责任内容,明确分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可偏颇,二者并重,必须相互协调、同向同进。二是实行定期排查制度,及时收集基层干部违纪苗头性、倾向性信息,提前介入,进行警示提醒,对群众的各类信访件,要及时处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中。三是加大查处力度。通过“亮权示险”,严查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涉农资金发放、涉农管理收费、征地拆迁等与群众高度关切的领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乱纪者绝不手软,树立清正廉洁之风,营造务实为民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