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十九届中纪委三次会议公告中指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新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上,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总是如影随形,延安整风运动就是破除这种作风的典型做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开展了反“四风”运动,即反对党内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十九大后,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甚至表现的尤为突出,也产生了更大的危害。那么,要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就必须厘清责、权、罚的边界。
1.明确责任。党和国家的管理,首先要明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责任不能宏观的停留在一级党组织或一级政府机关,组织机构需要进一步地将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责任只有明确及肯定地落实到具体的个人,才能夯实责任。当然,责任有集体承担的责任,也有个人承担的责任,从本质上来说,责任只有实实在在落实到个人身上,才能产生实际效果,集体承担责任,容易消解对责任的承担,导致责任的模糊性,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借口。
2.理性用“权”。治国理政需要体现国家的权威,需要权力的贯通执行。调查发现,形式主义表现在基层,根源却在上一级的组织机构,特别是相关领导干部。官僚主义的核心就是权力使用的随意和任性。因此,党的各级领导集体既要有核心,又要发挥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集体领导,避免权力使用的随意和任性,避免部分领导不切实际、拍脑袋做决策,这种官僚主义的行为必然导致下一级组织和机关应付交差,出现糊弄了事等形式主义。
3.惩罚有度。惩罚是保障责任落实和权力运行的红线,如果责任明确,却不担当,如果理性用权,依然形式作怪,那么最后的严厉惩罚就是必然。所以,明确责任,理性用权,就是惩罚的前提,如果责任含糊不清,权力使用任性,那么必然会导致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行其道,最终会出现惩罚的选择执行,有失公平,反过来又会助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因此,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明确责任的边界,这一点既要有理论思想的深度,也有具体实践的经验,做好这一点是首要的基本的前提,也是责任担当的前提。权力使用就是责任担当的过程,但权力的随意和任性使用就会导致官僚主义,并进一步催生形式主义的出现。惩罚是为了治病救人,如果各级党组织、政府组织机关能科学制定夯实责任、理性用权担当责任,惩罚有度保障责任,习近平的治国理政思想就能有效贯彻落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必然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