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纪检监察的职责是惩治腐败、优化环境、教育和保护干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现行体制下,践行“1666”工程,是贯彻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必要保障。
准确定位,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
明确职责定位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纪检监察队伍的准确定位和对权力边界的清晰划定,必须依据党章和监察法。按照党章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内的专门机关。同时,根据党中央的决定,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切实做到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
抓好纪法衔接,提升做好执纪监督工作的法制意识
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依纪与依法的衔接、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衔接、预防与惩处的衔接,同时,要设立执纪监督专门部门,建立信访受理、线索管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严格树立程序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执行审查权限,按照规定步骤、方式、时限行使职权,进一步推进纪律审查强制措施使用、涉案款物处理、办案时限、权利保障情况等环节的程序审核。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能对一些问题和人的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抓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我们队伍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
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问责追究制度,重点整治我们自身身上存在的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我们自身队伍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一查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让违纪违法现象无处遁形。坚持用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来武装头脑,力争使我们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能在遵纪守法上作表率。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自身更应该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