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监督执纪职能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市纪委第四审查调查室      作者:侯妮     发布时间:2020-01-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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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从“要素投入驱动”向“市场高效运行”加快升级;标志着我国营商环境规则从“实践探索”向“立法规范”赋权升级,是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重大突破。实践表明,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营商环境建设对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强大的推动作用。在当前我市强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陕甘宁蒙晋区域中心城市、全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开放城市的大背景下,学好、用好《条例》,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从全市纪检监察角度上看,《条例》的出台,为纪委发挥职能提供了新平台。纪委监委作为监督执纪的专责机关,在我市强力优化营商环境这场“攻坚战”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是监督执纪的“重头戏”。《条例》分别用专章对“政务服务”和“监管执法”作出规定。在“政务服务”方面,《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第四十八条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不仅划定“红线”,更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发挥促进作用,定基调、指方向。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好地聚焦主业主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攥紧拳头狠发力,切实发挥监督执纪职能,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巡察力度,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去年以来,我市的营商环境工作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综合排名由2017年底的全省倒数第一跃升到现在的全省第一方阵,这个成绩来之不易。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群众利益的6个方面20项整治内容公开接受监督,把监督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一路走来,我们付出不少,但我们回报颇丰、亮点纷呈。不动产登记“四个一”工作全省领先,全国首个营商环境信息化监测平台上线运行,“印章刻制、政府买单”服务全面推广,榆林市区“10分钟办税服务圈”全面形成;市域内涉企收费全面规范,收费降幅(同比下降11.3%)全省领先;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便民服务热线实现“一号听民声”,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海关通关实现全程无纸化、全程线上办理,实际利用外资(11496万美元)、不良信贷比率任务目标实现双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硕果累累。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政治风气的全面转变,更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广泛参与。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做为一名纪检干部,首先要学思践悟,认真学习《条例》、模范执行《条例》、用心践行《条例》,做到入心入脑,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执纪执法行为。把国家要求、企业需求、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装在心里,把监督执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在手中,全面推动各项利企便民政策落地生效,确保我市营商环境工作保持在全省前列,全面打造陕甘宁蒙晋五省交界区域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