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左传·襄公十五年》。
子罕是春秋时期宋国的卿,主管建筑工程,制造车服器械。子罕不受玉以不贪为宝青史留名,而其行为亦非一时做作,而是与他一贯清廉自持,为民请命息息相关。鲁襄公十七年的时候,宋国的皇国父做了太宰,为讨好宋平公,也是为了显示宋国的实力,于是筹措要为宋平公建造一座高台,此时筑台将会妨碍农业收割,加重百姓负担。子罕见此情景请求宋平公在农事完毕后再建造,但是宋平公不答应。
心里装着百姓总有机会报答。鲁襄公二十九年,郑国发生了饥荒,而当年的麦子还没有收割,老百姓正处于水深火热的困苦之中。担任上卿的子皮根据父亲子展的遗命,给国内的人每户分发一钟粮食,郑国人度过了难关没有挨饿。子罕听说这一情况后,说:“多做善事,这是百姓所希望的。”恰好宋国也发生了饥荒,百姓同样置于苦难之中。子罕便进谏宋平公,要求拿出公室的粮食借给百姓,还建议让大夫们也都把粮食借出来,宋平公同意了子罕的建言。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子罕动员本家族借粮食给别人,不仅借粮人没写借据,而且还不要求别人归还。这一救百姓于水火之中的举措使宋国人也没有挨饿。
清代有“三汤巡抚”(为官清正如豆腐汤,除弊去害如黄连汤、益属民复元气如人参汤)之称的汤斌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他为官清廉,勤政爱民,所到之处体恤民艰,政绩斐然。但他死后,家中只有8两银子,幸得好友徐乾学资银20两,方才成殡。在“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个腐败与黑暗的清朝官场里如此清贫着实令人感叹。
汤斌,字孔伯,生于1627年,出身书香门第,其父却省吃俭用,为人慷慨讲道义,朴素执家。良好的家庭教育为汤斌以后的人生和为官之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明末政治腐败,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风起云涌,汤斌感悟到了世道的艰难,民生的困苦,于是立志长大后做个能使百姓安居乐业的好官。在他任江宁巡抚时,初至南京,就召集府县官,训斥道:贪贿者轻则被人弹劾而去,重则抄家追产,诛及子孙。而且一沾贪名,上司收受了下官的贿赂,就有把柄在别人的手中,下官有什么过失也不敢轻易纠正,久而久之,会有包庇之嫌。州县官听了这番训导,都说“公治吾等”,即救了他们的命。
封建社会乃至春秋战国时期官员尚且如此,而今一些党员干部却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当代迷失了方向,丧失了党性,不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的精神追求,而是沉迷于公权私用、贪污受贿,过起了灯红酒绿、纸醉心迷的生活,而这种价值追求也最终把自己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