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常抓细治理“微腐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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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了巡察微故事——《72张算错了的出勤补助表》,讲述了江西省吉安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单位应急救援大队报账员曾春云因制作虚假出勤凭证套取财政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的案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重拳反腐,惩贪去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然而,当人们为“大老虎”的落马拍手称快时,不惹眼的小苍蝇却心存侥幸,为自己游刃有余地钻空子、捡漏洞而窃喜。尤其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微腐败”频频出现。

与“一把手”相比,“微权力”因其影响力小、关注度低而容易被人忽略。但事实上,“微权力”与群众的关系更加紧密,对群众切身利益的影响也更大。劳务招标权、物资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看似职责单一,权力范围窄,“含金量”却很高,决定着群众能否享受到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最后一步。“微腐败”一旦发生,损害的将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同时,“微腐败”还具有传染性,如果一个单位、一个地方的干部看样学样,接待群众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一门心思向上看、向“钱”看、向权看,那么,群众为了好办事理所当然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关系、送礼送钱,并把“走后门”当成是有“本事”的一种表现,这种错位的价值观,久而久之必定会给社会风气带来不良影响。

蚁穴失察必崩大堤,小贿不拒定成巨贪。一些党员干部工作初始还能守初心担使命,一旦手握权力,就逐渐在糖衣炮弹中失去防御能力,一步步滑向贪腐的深渊。“小官巨贪”,不仅在于个人意志不坚定,政治修养不够,也与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很大关系。《小官大贪警示录》中有这样一段话:社会就像是个动物农场,权力很容易占据食物链的顶端。而要避免公平正义被吞噬,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

管党治党,得之于严、失之于宽。今年年初颁布实施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制度。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执政根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不仅要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还要当好示范者和风向标,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奖惩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确保能者上、多劳者多得;要明确岗位职责,压实监管责任,把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抓实,刀刃向内、主动作为,助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治理“微腐败”,必须内外兼施,多向发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教育提醒、监督检查、执纪问责贯通起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好“探头”作用,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开展常态化监督,并督促协助派驻单位完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给“微腐败”留下生存空间;另外,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查快办,严肃问责,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