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基层监督执纪工作。
一、强化监督意识,把握工作职责
基层监督执纪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措施之一,从绝大多数犯错误的领导干部的忏悔录来看,没有一个不痛定思痛、追悔莫及的。究其犯错的原因,除了他们自身思想蜕化变质以外,也暴露出对他们在监督上的缺失。有的干部犯错误前失去监督,特别是一些基层负责人,上级监督不到,下级不敢监督,有的甚至拒绝监督。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有利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察觉、早反映、从而早制止,可以起到及时提醒、警示的作用,是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的有效手段。为此,基层纪检工作责任重大,作为基层纪检监督员必须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在监督上有担当精神,有无畏勇气。要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的思想,不怕打击报复,不怕领导给“小鞋”穿,正确行使监督员的职能,真正使纪检监察员成为上传下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了解干部的“显微镜”,促进工作的“助推器”。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督水平
当前,基层纪检干部队伍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党纪党规记得不牢,监督起来存在知识恐慌。因此,基层纪检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一是要坚持加强政治理论钻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熟练掌握《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二是要不断接受监督技能培训,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特别要参加地方纪委的业务培训,准确把握纪检监督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自己的监督水平。三是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精神实质,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与思相结合,将政治理论与监督执纪相结合,主动对焦清晰定位,不因为是领导就不监督,也不因为是领导就一味信任,要用实际行动承担起监督执纪的重任。
三、创新监督方法,工作力求实效
作为基层纪检干部,虽然工作繁杂,但是在监督工作上更要用心、细心、专心。一是收集情况要“广”。纪检干部在工作中要了解真实的、重要的情况,只有不厌其烦地深入干部和群众中才能发现单位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反映情况要“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基层纪检干部工作要不带框框,不凭印象,不掺感情,真正把群众对领导不满意的一些问题,及时反映,但反映问题必须有依有据,切忌把道听途说、主观臆测的问题作为“问题”来反映。
四、增强监督勇气,敢于较真碰硬
基层纪检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监督好“一把手”,要让“一把手”感到身边有“纪检的眼睛”在盯着自己,从而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敢有不廉洁之举,不敢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自己的领导进行监督有时意味着揪龙须,犯龙颜,让纪检监督人员无法适从,监督起来畏手畏脚。敢不敢监督的问题常常会考验纪检监察干部的意志,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履责担当的勇气,要有敢趟敢干的气魄。同时要牢固树立“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把责任始终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专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履行好基层监督员的职责。
五、完善修正自我,练就过硬作风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具有极其鲜明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有过硬的作风、优良的素质和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除必备的廉洁自律、遵守纪律、服从领导等基本素质外还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事业心,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敏感性,要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要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要有吃苦的精神。俗话说“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干净,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别人,因此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修正自我。在工作中要坚持做到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治理纠正。要常记“祸患常基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修身修德,不给腐败发生的机会。只有练就这样过硬的作风,才能在开展监督工作中理直气壮,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