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如何发挥派驻监督实效的几点思考

来源:定边县纪委监委      作者:孙向东     发布时间:2022-06-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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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是落实《党章》和《监察法》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新时代如何创新派驻监督方式,如何围绕事前提醒预防、事中监督参与、事后总结提升强化督查,形成全链条闭环式监督体系,结合派驻监督工作实际,谈几点思考。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抓驻在机构的作风建设,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领导班子成员是头雁,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其作风是一个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作风的风向标。驻在机构的领导班子如果出了问题,最容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影响整个单位的政治生态。我们在实际派驻监督中,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督促驻在机构建立和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和“红脸出汗”问题清单制度,真正做到“真”批评、“敢”批评,动真碰硬、揭短亮丑,真敢自我解剖和解剖别人,敢同错误、消极现象作斗争,使“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清晰掌握自己和分管科室存在的突出问题,既为“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提供了抓手,又为监督风险岗位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要创新开展领导干部定期述纪、述廉、述作风的“三述”工作,探索将“三述”向各驻在机构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延伸拓展、覆盖,通过“三述”讲不足、找问题、促整改,警醒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以律己修身的品格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以上率下,帮助更多的干部把平时似是而非的观念弄清楚,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

剑指问题,强化整改。发现问题是根本,整改落实是关键。一是开展专项督查,找准关键环节。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做好本级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基础上,围绕驻在机构行业特点和廉洁风险点,开展包括财经纪律执行、巡察反馈整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公用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专项督查。二是把握深处细节,聚焦风险防控。会同驻在机构共同排查本部门廉洁风险点,列出责任清单,督促驻在机构针对发现的问题制订防控措施。在派驻监督工作中把廉洁风险点作为监督的重点,把廉洁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方面。三是提高监督质量,紧盯薄弱环节。通过对驻在机构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深入了解驻在机构工作性质、薄弱环节,避免外行监督内行,从而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派驻监督工作,紧盯驻在机构行业风险点和业务运行关键环节,找出驻在机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驻在机构从体制机制、日常管理上找原因、究根源、抓整改。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对驻在机构的日常监督,做实做细派驻监督职责,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一是抓实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要通过多种方式了解驻在机构中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动态更新驻在机构廉政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廉政档案,对廉政档案收集、建立、更新的全过程严格把关。驻在机构干部任免、调动、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变动时要在一周内更新档案,实现对监察对象动态监管,确保廉政档案的有效性,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线索分析研判处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提供帮助。三是开展“下沉式”监督。聚焦具有执法服务职能、大额资金项目、社会关注度高的驻在机构,采取查阅会议文件、重点谈心谈话、查看财务资料、开展蹲点调研、集中反馈督改等措施,集中派驻组力量,逐个开展“下沉式”监督,让干部在犯错误早期就能得到组织及时提醒,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一份纪检监察建议,就是一味“对症”的“好药方”。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立足监督首责,对驻在机构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进一步完善机制,逐步实现对驻在机构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分析研判、下发建议、跟踪问效”三步骤,纠治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等问题,同步建立纪检监察建议问题整改台账,列出整改要求、具体承办人及整改时限等等,及时发现解决纪检监察建议落实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驻在机构建章立制除隐患,使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五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派驻监督水平。探索“互联网+督查”,将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是大势所趋。一方面注重数据共享的支撑作用。数据信息的实时交换、同步共享,是精准发现问题、做出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探索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工作机制,整合公安、民政、房产、工商等多家部门的信息成果,融合信访举报线索、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系统等监督信息,实现“人员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另一方面注重信息技术向监督效能转化。探索发现更多传统监督手段难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在充分发挥现有信息技术手段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监督工作实际需求的技术创新,提升筛选分析、研判处置问题线索的质量和效率。

监督信任,相辅相成。信任具有激励作用,监督具有防错纠错作用,坚持严格监督与关心信任相互统一、缺一不可。在派驻监督中,派驻组与驻在机构党组是信任与被信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需要党委(党组)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合作、分工负责、共同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时,还要维护好驻在机构党委(党组)的权威、形象和团结,既不能唯唯诺诺、瞻前顾后,也不能盛气凌人、颐指气使;对上级和本级纪委监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既要有分工,又要有合作,最终形成监督合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