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靖边县纪检监察机关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强化责任担当,以反腐实效赢得了群众信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转职能 厘清职责定位
按照“三转”要求,紧紧围绕落实监督责任这条主线,理顺职责关系,合理配置力量,确保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
一是认真开展“两项”清理。开展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对近3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145个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并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按照“确需纪检监察牵头负责或由其他机构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最终决定只保留或继续参与的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等9个议事协调机构,撤销不再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共135个,取消率达93%,为纪检监察机关厘清职责,突出主业,强化职能,将主要精力用在执纪监督、查办案件等工作上,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开展了纪检干部兼职清理。出台了《进一步做好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县委及时调整了县纪委书记分工,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各便民服务中心、县法院、县检察院也及时调整了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分工,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
二是整合执纪监督力量。出台了调整规范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和派出纪工委改革方案,将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整合为10个,撤销了执法监察室,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1个案件检查室,成立了网络信息管理室。在原有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室的基础上,新增设1个纪工委监察室。通过调整,实现了内设机构职能的有机统一,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突出主业,强化了执纪监督,增强了查办案件力量。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政府制定了《2015年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和《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转方式 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在坚持服务大局的前提下,突出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等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方法,严肃执纪,严格问责。
一是聚焦正风肃纪。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违反作风纪律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了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县级联点领导包抓巡查、职能部门严抓细管、新闻媒体监督曝光、监督机构跟踪问效、作风建设常态检查“五位一体”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力度,狠刹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消费、公款印制购买贺年卡和年货等不正之风,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今年以来共下发通报7期、整改通知书18份,通报批评单位25个,效能告诫10人,诫勉谈话和约谈34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9人,党政纪处分12人。同时牵头开展了纠正“四风”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31件,党政纪处分4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切实解决了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是执纪监督问责。抓好督促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县委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涌泉居公司毁林、市政道路工程改造过程中未批先建、未经审批占用林地、公款私存等问题的相关单位9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通过启动问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抓好纪律审查。积极整合信访举报资源,坚持“快查快结”,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91件(次),初核112件,初核了结22件,初核转立案90件,立案97件,结案9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实施警示训诫45人。
三是强化源头预防。抓好廉政教育。开通了“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平台”,县级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镇(场、便民服务中心)党政一把手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共计202人参与了在线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信念。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廉政教育展板63块,在县文化广场、各乡镇集中巡回展出28场(次),8000多名党员干部群众接受了警示教育。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反腐倡廉文章57篇,编发《纪检监察信息》6期,编发手机报26期。抓好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制定了《靖边县纪委监察局诫勉谈话暂行办法》《靖边县纪委监察局提醒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健全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把廉政教育融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一项主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截至目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12人(次),经济责任审计18人,诫勉谈话24人。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继续巩固深化反腐倡廉十四项制度,着力推行新4项反腐倡廉制度。全县214个村民监督委员共纠正村委会不合理决策31件,提醒、纠正村干部不廉洁问题16个,协调解决村干部问题24件,向各镇(场、便民服务中心)纪委反映村干部问题20件,协助乡镇纪委查处违纪问题6件。12名拟任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乡镇“廉政灶”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县直部门也建起了机关接待灶。全县256个便民服务机构累计受理各类办理事项3102件,办结3102件,按时办结率为100%。向2个重点建设项目派驻了监督检查组。全县3所县级公立医院、25个乡镇卫生院(含3个分院)及181个规范化村卫生室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制度。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172人次,受理信访问题42件,办结38件。“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共受理群众举报35件,办结32件。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审计报告12份,发现案件线索4件。农村基层全面推行了村“两委”负责人向乡镇纪委述廉、居民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报》、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6项制度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有效的预防了权力乱用,化解了矛盾和问题。
转作风 打造“阳光纪检”
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今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一是严抓自身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对反腐倡廉最新论述、重要讲话等做到纪检监察干部先学先懂,增强其政治敏锐性和使命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开设“室主任大讲堂”,就各室业务知识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面培训,开展“学讲考评”、“推荐一本好书”等活动,通过专题培训、业务讲座、岗位练兵、定期轮训等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二是严格自身管理管理。县纪委常委与各室主任、各室主任与一般干部分别签订了关于履行“十二个一律”规定公开承诺责任书,对出现违反规定行为的,将从重从快处理,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意识。实行县纪委常委与纪检监察干部双向约谈制,及时把握干部工作思想动态。机关内部下发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等,明确纪律要求。
三是强化自身监督。建立了领导班子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强化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示范带动作用,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机关考勤、请销假、车辆管理、要情报告等日常管理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为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作出示范,树立“风向标”。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围绕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以及干部人事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制定党纪政纪案件初步核实流程图、党纪政纪案件调查流程图等,规范工作流程,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社会监督电话,开通监督电子邮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