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进斌:探索“1+5联动”模式 全面推进市县巡察

来源: 市委巡察办      作者:李进斌     发布时间:2018-08-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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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是巡视工作的有效延伸,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探索市县巡察,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网络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基层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重大决策。榆林市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市委巡察机构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指示精神,先后分三轮采取“一托二”、“一托三”等方式对12个县市区和67个市直部门进行了政治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3047个,移交问题线索110个,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移送司法4人。与此同时,督促12个县市区共对127个县直单位、2个现属国有企业、94个乡镇、941个行政村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94个,党政纪处分12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有力的发挥了巡察震慑作用,实现了管党治党压力层层传导。

在推进巡察过程中,我们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 ,强化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最大限度发挥成果运用效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用好巡察“药方”,推动标本兼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逐步探索出了“边巡察边汇报、边巡察边办案、边巡察边整改、边巡察边完善制度、边巡察边通报”的榆林“1+5联动”巡察模式。边巡察边汇报。对巡察过程中发现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巡察组及时汇报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经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及时召开专题反馈会进行问题和线索移交工作,充分体现巡察的政治性、时间性、实效性。边巡察边办案。坚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纳入全市案件管理平台,单列单督、优先办理,实行类别化、规范化管理。巡察过程中发现被巡察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案情较为简单的,纪委开设直办通道,由市纪委案管室根据案件类别,依法依规限时办结案件,实现巡察与纪委监委的有效衔接。边巡察边整改。对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负责被巡察单位巡察组每周召开一次反馈会议,将巡察发现的立行立改事项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限期整改,确保所有立行立改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边巡察边通报。对巡察移交查办的问题线索,进行公开通报,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片,推动巡察效应最大化。边巡察边完善制度。对巡察发现普遍性以及制度建设存在的漏洞,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督促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强化巡察组调研分析责任,每个巡察组在巡察结束时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作为市委决策参考,将个性问题的整改和治理向制度建设和全面预防方面延伸,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改革、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