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高新区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强跟进 严督实查促规范

来源:驻榆林高新区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5-07-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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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榆林市纪委监委驻榆林高新区纪检监察组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益发挥,精准监督、全程推动,督促高新区党工委扎实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高位推动,压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始终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督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围绕资金分配、使用、绩效等关键环节,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下发监督提示函等方式,督促高新区党工委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资金使用效果跟踪问效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园区将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整治见到实效、做到长效。在派驻纪检组的推动下,榆林高新区党工委迅速行动,责成园区财政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资金使用监管效能。在派驻纪检组的督促下,高新区财政部门在6月初进驻高新区乡村振兴包扶村绥德县纸房沟村,对高新区驻村工作队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点,形成《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报送派驻纪检组和高新区党工委,同时督促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其限期纠正改进检查发现的问题。同时,为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高新区党工委及时印发了《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拨付方式和监督管理等要求,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全方位监管。

三是持续发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效成果。经派驻纪检组建议,高新区党工委决定从 2025 年起按年度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财政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对优秀乡村振兴项目优先支持,对不合格项目责令整改并削减或取消后续资金安排,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派驻纪检组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高新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