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接受他人请托,经市纪委监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近日,在市检察院党组会上,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雷炜公开宣读了王某某的处分决定。
坚持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是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所采取的务实举措。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坚持以案释纪、以案促教,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积极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把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有机融合,做足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检察系统领导干部犯了错误,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们监管不严、提醒不够等问题。”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将对照问题,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严肃规范办案,堵塞漏洞,做好后续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处分不是目的,警示教育才是处分的初衷。”雷炜强调,下一步将继续利用好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成果,发挥案例警示作用,结合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管检向纵深发展。(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