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对市直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榆林市教育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榆林市文物保护研究所、榆林市考古队、榆林市教育考试院、榆林市艺术研究院、榆林市实验中学等9家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阅账务、对比分析、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存在违反请销假制度、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对问题较轻的单位,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采取现场督查督办,要求立行立改,较为严重的问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上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按规定处理。
下一步,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联系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纠正“四风”情况不定期抽查,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性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引起联系部门全系统对此类问题的重视,提高监督检查的效与质,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制度漏洞,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