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悬巡察利剑 净化政治生态——榆林市委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来源: 市纪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8-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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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榆林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巡察工作年度目标和五年规划,创新巡察体制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对标巡视要求,延伸巡察监督触角

2014年以来,榆林市委在全省率先开展巡察,巡察工作坚持对标巡视标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市本级向县、乡机关以及国有企业、重点村等多个层面延伸。三届市委累计派出25个巡察组,对18个市直部门和12个县(区、市)开展巡察,发现问题978个,整改问题896个,党政纪处分5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近期,四届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首轮正在对12个市直部门开展巡察;县(市、区)委共派出66个巡察组,完成对97个乡镇、135个县直部门的巡察,发现问题587个,受理问题线索158个。

紧扣六项纪律,规范巡察方式方法

巡察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六项纪律,采取常态化、专项式、“回头看”以及“一托二”等多种形式,着力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形成有效震慑。巡察推行“九步”工作模式,即听(听取汇报)、测(民主测评)、接(来访来电)、谈(个别谈话)、查(查阅台账)、访(明察暗访),馈(巡察问题反馈)、交(问题线索移交)、看(整改落实回头看),切实规范了工作程序。推行“三个一”问题整改责任制,即确定一名领导主抓、一个部门主办、一名干部主责,巡察办与被巡察单位整改台账同步建立、同步销号,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着力发现问题,提升巡察震慑效应

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移交问题。市委巡察组累计受理信访件549件、个别谈话626次。县委巡察组累计受理信访件201件、个别谈话1178次。市县问题线索分类移交978件,其中了解类265件、关注类168件、参考类548件;问题线索办理130件,其中立案63件,党政纪处分64件、移送司法机关3件。问题线索涉及重点领域的党员干部184人,其中扶贫领域147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7人;立案83人、党政纪处分7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对发现的典型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和完善涉及党建、财经和审批等方面制度110多项。

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巡察机构队伍

2016年2月,市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市委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行政编制5名,配备主任、副主任、副县级巡察专员各1名。2017年7月,市委巡察办增加行政编制3名、设立综合协调科和督查指导科;设立6个市委巡察组,正县级建制,每组行政编制5名,配备组长、副组长、副县级巡察专员各1名。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巡察办,为党委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5名,配备主任、副主任、副科级巡察专员各1名;设5个县(市、区)委巡察组,正科级建制,每组行政编制3名,配备组长、副组长、副科级巡察专员各1名。巡察组长、副组长一次一授权。通过改革巡察体制,进一步激发出了巡察机构和队伍的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