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对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查

来源: 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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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促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近日市委巡察办成立了2个督查组,对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过的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12家单位进行了督查。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围绕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出的问题,重点检查了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是否结合实际抓落实,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到全局工作中;二是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是否细化问题清单、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整改后取得的效果;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是否找准问题症结,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针对问题建立完善制度,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四是巡察整改公开情况,是否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是阶段性督查指出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完善相关佐证资料,做到反馈问题一事一卷,记录清晰,真实可查;六是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将督查情况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被巡察单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解决问题。

本轮督查工作,引起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的高度重视,纷纷对照督查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责任,积极采取行动,建立整改台账,对号销账、逐一整改。通过督查解决了巡察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今后有效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参考,放大和延伸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