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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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部署,9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贺湘如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考核办副主任李福峰传达了市委书记张晓光在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许明分别向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克祯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张克祯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贺湘如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市检察院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位。一是切实增强整改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抓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具体实践,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强大动力抓紧抓实。二是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分工负责、以上率下、协同联动,一项一项推动整改。聚焦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既“治已病”又“防未病”。三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榆林、法治榆林建设,为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李福峰要求,市检察院党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市委书记张晓光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行动自觉,把反馈问题整改贯穿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过程,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钉钉子精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意识,夯实整改责任,规范整改流程,严肃整改纪律,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要强化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紧盯重点事项办理,聚焦巡察成果运用,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以更实的举措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许明在反馈时指出,近年来,市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较好推进各项工作,党的建设有所加强,从严治检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得到提升。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不够深入,履行核心职能保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践行司法为民和服务保障大局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全面从严治检不够深入,制度建设滞后且执行不够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机关党建工作有所弱化。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许明提出了四条整改意见,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依法积极履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为榆林高质量发展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狠抓作风建设,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持续强化党建工作;四是压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以整改成效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张克祯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市检察院党组将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彻底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加强管理,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能责任,分类抓好整改。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有力有效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和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