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引黄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办、淤地坝建设办、水土保持监督总站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7-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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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引黄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办、淤地坝建设办、水土保持监督总站4家单位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马武梅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贺耀东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学斌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引黄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办、淤地坝建设办、水土保持监督总站4家单位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马武梅指出,市委第四巡察组将聚焦“六围绕一加强”,重点检查践行“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治“四风”问题、执行党规党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并同步开展意识形态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市引黄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办、淤地坝建设办、水土保持监督总站4家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氛围,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贺耀东强调,市委巡察组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大局,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紧扣中心任务和被巡察单位工作特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重点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市引黄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办、淤地坝建设办、水土保持监督总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坚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市纪委监委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以及移交问题线索分办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处置监督办法》的规定,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吕学斌表示,市引黄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办、淤地坝建设办、水土保持监督总站4家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这次对4家下属单位开展常规巡察,也是一次全市水利系统接受政治体检、查缺补漏、对标找差的难得机会。市引黄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办、淤地坝建设办、水土保持监督总站4家单位要把巡察工作看成是一次加强党性教育、规范行政执法和转变工作作风的良好机遇,当作一次学习提高、发现问题、整改规范的难得机会,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矛盾不遮掩,直面问题、揭露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市引黄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办、淤地坝建设办、水土保持监督总站工作2个月。巡察期间(7月5日—9月4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5667798862,邮政信箱:榆林市高新区沙河路东段富丽豪庭酒店519室,邮政编码:719000,电子邮箱:ylswd4xcz@126.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引黄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办、淤地坝建设办、水土保持监督总站4家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