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榆林市委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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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四届榆林市委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三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宣布四届市委作风建设专项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决定,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启东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全面学习、贯通领悟全国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把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遵循,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巡察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做好本轮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聚焦重点领域,紧扣作风建设,精准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推动全市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聚焦巡察监督重点。精准发现作风建设问题,精准发现重点领域问题,精准发现深层次问题,把责任落实摆在首位,政策落实作为重点,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办实事开新局。要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完成巡察主要任务。本轮巡察坚持巡改结合,督促立行立改,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追责问责,确保巡察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成效。坚持系统观念,与其他监督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共享监督成果,以高质量的监督一体推进重点领域作风建设。

会议要求,巡察干部要加强学习研究,切实增强专项巡察工作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巡察涉及的县市区和重点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本轮巡察严格按照“谁负责巡察谁、谁问题突出巡察谁,谁有问题向谁反馈、谁有问题谁来整改,谁有责任问责谁”的原则开展工作。巡察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约束,发现相关问题将严肃追究。

据了解,本轮巡察将派出3个巡察组,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住房及停车3个领域作风问题开展巡察,从6月中旬开始,为期1个月。巡察采取“点穴式”巡察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