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榆阳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市委扫黑除恶第二巡察组      发布时间:2018-06-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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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6日下午,市委扫黑除恶第二巡察组巡察榆阳区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扫黑除恶第二巡察组组长邵胜利宣读了《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建伟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政协副主席、榆阳区委书记苗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扫黑除恶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刘光成、刘建鹏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王建伟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榆阳区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的政治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巡察部署要求,市县上下一体联动,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把巡察利剑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确保在短期内巡出声威、巡出实效;二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的政治要求和任务。紧紧围绕发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问题,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态度消极、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职玩忽职守等工作推动不力问题。三要切实担负起支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榆阳区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信任市委巡察组,全力支持和配合此次专项巡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不干扰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榆阳区委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把巡察成果应用到落实“两个责任”上,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为实现全市追赶超越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苗丰表示,榆阳区各级党组织都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讲规矩、讲责任,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切实保障市委巡察组高效开展巡察工作。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事求是地接受巡察,对取得的成绩不夸大,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对承担的责任不推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防止避重就轻,让巡察组了解到最真实的情况。对专项巡察组发现反馈的所有问题,要照单全收、主动认领,马上能够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整改的,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巡察组。

据悉,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将在榆阳区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26日)设值班电话:15509123597;邮政信箱:榆林市榆阳区高新区水晶国际酒店1719房间(邮编:719000);电子邮箱:ylswxcbd4z@126.com,同时设置“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榆阳区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关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