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通报曝光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来源: 佳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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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店镇柳家山村支部书记马进和、村主任马进卫套取“一事一议”项目款问题。2013年3月,柳家山村支书马进和、村主任马进卫和村民乔卫锁以村集体名义向县财政争取“一事一议”项目,马进和、马进卫二人伪造承包合同套取财政奖补项目资金8万元,实际并未实施该项目工程。县纪委给予马进和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店镇人民政府免去马进卫村主任职务,并将马进和、马进卫、乔卫锁三人涉嫌犯罪问题、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乌镇乌镇村石板自然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乌镇村石板自然村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未执行贫困户评选程序,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也未进行公示。县纪委给予乌镇村支部委员常团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乌镇尚家沟村干部违规向退耕还林户收费问题。乌镇尚家沟村刘根存在2005年至2011年任该村村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向退耕还林户收取费用11706元;刘德买2011年11月任该村村主任时违规向退耕还林户收取费用5148元,全部计入村集体账务,用于村集体开支。县纪委分别给予刘根存、刘德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