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公开曝光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佳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1-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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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佳县通镇康家寨村原支部书记康永春在向农户收取购买微耕机个人承担的费用时,每户多收取200元,共多收取6000元,用于往返佳县办理手续的费用。佳县纪委给予康永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佳县方塌镇沙场村退休干部闫克祥违规在通村公路硬化中组织协调群众筹资39.15万元。佳县纪委给予闫克祥党内警告处分。

3、佳县官庄贺家沙墕村原支部书记贺德卫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共截留低保款91828元,用于村集体开支。佳县官庄纪委给予贺德卫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佳县通镇郝梁沟村原主任高利亚利用职务之便,将39416元维修生产道路项目款占为已有,用于个人日常开支。佳县纪委给予高利亚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