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脂县杜家石沟镇鸳鸯山村监委会主任张修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2月11日,鸳鸯山村主持工作的监委会主任张修庭以村级道路维修招待来客为名,在石沟镇财政所报销2014年村集体招待费6750元。米脂县石沟镇纪委给予张修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米脂县城郊镇井家山村支部书记朱绪宏以权谋私问题。
2013年8月,井家山村实施“绿色长廊工程”,朱绪宏利用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将村集体土地面积10亩,划拨到自己名下,2015年4月和2015年9月先后两次共领取退耕补贴款3200元,据为己有。米脂县城郊镇纪委给予朱绪宏党内警告处分,同时收缴违纪资金3200元。
3、米脂县龙镇陈家焉村支部书记任东以权谋私问题。
2004年—2012年间,龙镇陈家焉村支部书记任东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三委”会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私自将其本人、妻子、儿子和孙子4人确定为低保对象,享受低保待遇。米脂县龙镇纪委给予任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