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红柳沟镇法庭审判员蔡纪宇未按法律法规受理案件的问题。定边县红柳沟法庭审判员蔡纪宇在乌审旗某公司诉马某案件中,未在法律规定时限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答复。此外,对本不应受理立案的案件,违规受理。县纪委对蔡纪宇实施警示提醒。
县地病办办公室文书苏靖上班期间脱岗的问题。2014年4月28日下午,地病办办公室文书苏靖未履行请假手续,提前30分钟离岗。县纪委对苏靖实施诫勉督导。
县水保站干部郑飞上班时间睡觉的问题。2014年4月30日下午4时,定边县水保站干部郑飞躺在办公室沙发上睡觉。县纪委给予郑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县公路管理站职工伊旺忠上班期间脱岗的问题。2014年4月30日上午10时,定边县公路管理站职工伊旺忠未向任何领导请假,便离开工作岗位。县纪委对伊旺忠实施诫勉督导。
县国土局资源局工作人员曹亮、孙海涛上班时间播放影视剧、浏览游戏网页的问题。2014年4月3日上午10时,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驾驶员曹亮在办公电脑上播放影视剧。上午9时,县国土局法规股工作人员孙海涛在办公电脑上浏览游戏网页。县监察局建议人社局给予曹亮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孙海涛进行诫勉督导。
安边镇政府综治办主任崔江参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问题。2009年,崔江与其同学共3人集资220万元,借用定边县华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资质,开发、经营房地产。崔江在其中盈利12667元(现已暂扣)。县纪委给予崔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关森林派出所干警姬力文长期脱岗的问题。姬力文从2012年9月开始请假半月,期满后因病再没有回单位上班,也未履行请假手续,直至县纪委调查了解此事,该同志才于2014年5月12日回单位上班。县监察局给予姬力文行政记大过处分。
以上7起典型问题的处理,体现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于顶风违纪行为绝不姑息、“零容忍”的态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学习通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责任分工,层层落实,继续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