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纪委通报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定边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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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洞沟乡邹寨子村党员解生福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的问题

2017年7月18日,解生福在未向石洞沟乡纪委申报操办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定边县五洲生态园酒店为儿子解学峰举行婚礼,设宴席28桌,宴请亲朋好友280余人,超出标准8桌,宴席标准每桌1288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石洞沟乡党委给予解生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国税局干部符永宁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

2017年10月28日,符永宁在定边虹桥酒店为其子举行婚礼庆典,设宴席21桌,宴请亲朋好友210余人,超出标准1桌。县纪委对符永宁同志实施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定边镇曹园子村会计刘春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的问题

2017年11月9日,刘春在未向定边镇纪委申报操办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家中为儿子刘昊华举行婚礼,设宴席23桌,宴请亲朋好友230余人,超出标准3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定边镇党委给予刘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盐场堡镇政府干部刘文祥为其大操大办婚宴的问题

2017年9月29日,刘文祥在未向盐场堡镇纪委申报操办婚庆事宜的情况下,在家中为女儿举行婚礼,设宴席23桌,宴请亲朋好友230余人,超出标准3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盐场堡镇党委给予刘文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张鹦变相报销招待费的问题

2016年3月至8月,张鹦以加油费的方式违规变相报销招待费共计4056元。县纪委给予张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对副台长王素梅、邢旭红实施诫勉谈话。

新安边镇红泥崾先村报账员张志宏违规报销个人餐饮的问题

2015年9月21日,张志宏、支部书记李荣忠、村委会主任宗德有消费餐饮费用488元,以定边县计生站开会为由并填报差旅报销单在村集体报销。新安边镇党委给予张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将488元退赔村集体账户。

郝滩镇新渠村党支部书记许占兵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016年7月20日,许占兵违规向新渠村7名小组长发放生活补助共计4200元。郝滩镇党委给予许占兵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挽回经济损失4200元。

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石祯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016年12月20日,石祯违规向单位20名正式职工发放兽医卫生津贴共计10888元。县纪委给予石祯同志行政警告处分,收缴10888元上缴国库。

杨井海底涧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峰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2013年12月1日,高峰为了调动党员参会学习积极性,违规向全村22名党员及村委班子成员每人发放毛毯一块,共计花费4750元,以办公费的方式将其报销入账。县纪委给予高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475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