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靖边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波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3年、2014年、2018年至2021年春节期间,刘波多次违规收受礼金共计8.4万元;刘波在担任靖边县人大主任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刘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子洲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赵少毅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中秋、春节期间,赵少毅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礼金共计8万元。赵少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3.子洲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宏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在下属企业报销差旅费等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时任子洲县粮食局局长李宏飞违规收受粮油购销商礼金8000元;2017年至2019年,李宏飞违规在下属企业粮食购销公司以单位名义报销个人费用和绕道旅游费用等共计4.3万元。李宏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榆阳区草原工作站原站长刘培东、原党支部副书记席新明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20年,榆阳区草原工作站以虚列下乡天数的方式,违规向6名乡镇业务组组长发放通讯费共计6000元。时任站长刘培东、时任副书记(主管财务)席新明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府谷县林业局原副局长段菊芬、松宏湾林场原场长张虎、杜松天然林管护站站长李团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至2020年,段菊芬、张虎、李团晓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值班补助合计7.9万元。段菊芬、张虎、李团晓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段菊芬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张虎、李团晓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