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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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水务集团米脂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保东违规领取双份工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09年7月至2014年9月,李保东兼任米脂县银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期间,在原工作单位米脂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和米脂县税务局领取工资的情况下,又在米脂县银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复领取工资津贴及补助共124840元。李保东还存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2022年1月,李保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宋春生等3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7年至2021年,经时任榆阳区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春生批准,榆阳区粮食储备库违规向时任榆阳区粮食局副局长兼粮食储备库主任姜丕谢、榆阳区粮食储备库副主任高明东等6人发放进库补助和劳保费共计115290元;2017年至2019年,经宋春生批准,榆阳区军粮供应站违规向5名职工发放进库补助、早点补助、劳保费共计52240元。高明东还存在违规在下属国有企业报销燃油费、私车公养的问题。2022年3月,宋春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姜丕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高明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子洲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封延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1年,子洲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专家费”名义违规向该院院长封延安等3人发放津补贴共计7.2万元。2022年2月,封延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吴堡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监察大队大队长郭成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0年12月4日,郭成军在榆林市区某酒店参加会议,会后私自驾驶公车绕道至另一酒店参加私人宴请,12月5日凌晨驾驶公车回到榆林家中。2022年1月,郭成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