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8-09-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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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大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王瑛爱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0月27日上午,神木市人大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集体学习十九大精神。会后王瑛爱组织党支部成员22人在市内某饭店聚餐,共计消费1499元,在神木市人大办公室财务中报销。2018年7月,王瑛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榆阳区水务局水利水保工作队借参观学习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6年7月,榆阳区水务局水利水保工作队组织党员、先进工作者和入党积极分子16人到延安等地参观学习,期间集体绕道壶口瀑布景区游玩。2018年8月,工作队党支部书记思仲和、原队长刘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榆阳区小纪汗镇波罗滩村违规发放补助、福利问题。2015年6月至9月,波罗滩村分别以庆“七·一”、监工等名义,向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小组长、党员、离任村干部累计发放补助、福利44320元。2018年8月,波罗滩村党支部书记罗鹏东、村委会主任张建清、村监委会原主任张汉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佳县信访局局长雷文家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7月20日,雷文家在执行公务期间,安排司机驾驶公务用车送其女儿回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7月25日,雷文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佳县文体广电局副局长马宝林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5月26日,榆林市文体广电局调研员王某一行4人到佳县检查乡镇文化站工作效能情况,马宝林负责接待,主客7人在佳县某酒店全天两餐共计消费1392元(后在佳县文广局账务中报销),超出本地规定公务接待标准。2018年8月,马宝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部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导致“四风”问题频发,反弹回潮态势依然严峻。全体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严守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加强修身修养,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紧盯“四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市纪委通知要求,把握关键环节,紧盯关键岗位,对重点人员适时约谈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敲“警钟”,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自觉维护廉洁纪律的习惯。要及时建立“四风”舆情快查快处联动机制,保持纪律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严厉查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