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公开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9-02-01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1.子洲县政协违规发放通讯费问题。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12月25日,经子洲县政协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刘培瑞审签,子洲县政协先后两次向子洲县政协主席刘晓红、原主席王玉朴、韩民杰、副主席李永飞、李凤宁、原副主席马润庆、封加树,以及刘培瑞本人发放通讯费32400元。2019年1月,刘晓红、王玉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培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永飞、李凤宁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韩民杰、马润庆、封加树分别受到谈话提醒处理,违纪资金退还子洲县政协财务。

2.神木市疾控中心原主任张怀厚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4月20日,神木市疾控中心在迎接上级督导组检查该市环境卫生及放射项目监测工作中,张怀厚安排在县城某宾馆用餐,主宾8人共消费1279元,其中烟酒消费550元,后在疾控中心财务中报销。2019年1月,张怀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3.佳县坑镇党委委员、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张锦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张锦东在任坑镇政府人民武装部部长期间,利用征兵政治审查职权,于2013年至2016年间,累计收受村民人民币13000元、芙蓉王香烟2条。张锦东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9年1月,张锦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4.清涧县宽州镇大岔村党支部书记惠军升大操大办其父丧事问题。2018年12月1日,惠军升在农村家中操办其父丧事,设宴30余桌,宴请321人,事前事后均未按规定进行报备。2018年12月,惠军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