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来源: 榆林市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7-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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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市直各有关部门纪检组(纪委),中省驻榆有关部门纪检组: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个方面的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现就加强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对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县区、各单位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思路,有益的探索和形成的经验;基层的呼声和要求,倾向性、苗头性、热点、难点问题;其他需要报送的情况。

二、报送数量:各县区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市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财政局、国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住建局、农业局、发改委、工商局、审计局每周要上报1篇信息,市法院、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银监分局、公安局、科技局、水务局、党校、人行、检察院、人社局、林业局、信访局、物价局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

三、质量要求:各县区、各单位所报送的信息要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情况准。坚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既报喜,又报忧;二要内容新。充分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三要针对性强。能对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有重要参考作用;四要综合性强。要用精炼的文字反映事物的概貌,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五要时效性强。对所反映的情况要快速、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市纪委综合室对各县区、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将择优采用或向上推荐,并定期进行统计通报,对信息工作抓得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信息上报情况纳入年底县区、单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考核。

四、报送方法:信息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向市纪委综合室报送的同时,报市纪委网络信息中心。

联 系 人:李瑜峰

电话(传真):0912-3541105

邮 箱:ylsjwzh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