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全面把握日常监督,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做到聚焦监督不偏向,聚焦执纪不发散,聚焦问责不放松,进一步提升政法机关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日常监督、案件办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化完善驻在单位执法司法与纪检组日常监督高效衔接的工作措施。
二是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驻在单位提请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评优树模、问题线索等,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评估、研判,并根据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向驻在单位进行通报。
三是建立专项监督机制。针对驻在单位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或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统筹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推进监督检查落地见效。
四是建立整改反馈机制。派驻组在开展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执法司法问题,及时通报驻在单位并提出纠正、整改意见,驻在单位认真研究整改后,及时向派驻组反馈整改结果。
五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派驻组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党员、监督对象涉嫌违纪或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线索的,通报驻在单位后依法依规办理。驻在单位对本单位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派驻组处理。
2023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有效管控风险,建立有效的监督制衡和刚性约束,有效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截止目前,共召开联席会议2次,通报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或督导检查出的问题4类15项,驻在单位对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并建立相关台账;参加各驻在单位组织、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三重一大等相关会议10多次。驻在单位向派驻组移送问题线索1条,经核查已立案调查;派驻组向驻在单位移送问题线索15条。共处置问题线索8条,截止目前,共党纪政务处分1件1人,立案调查2件2人,谈话提醒2件2人,诫勉谈话1件1人,函询予以了结2件。(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