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第二批主题教育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是检验党性原则的“政治标尺”,是彰显为民情怀的“重要载体”,是体现党员干部能否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要考量。
“四下基层”是35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任地委书记时大力推广并身体力行的一项工作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准确地总结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在他的倡导和实践下,福建省至今仍在沿用,在全国也不断发扬和继承开来。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要任务是履行好自身职责使命,在工作的开展中更应将“四下基层”贯穿始终,在信访接待中,面对信访线索,尤其是涉及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惠民利民政策和“急难愁盼”问题,要迅速及时进行核实,主动体察民情,解忧排难;在处置过程中,应当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百姓心声,听取建议,认真分析,集思广益,从而更客观科学地作出回应;坚决杜绝坐在办公室里单一地以谈话方式“一谈了之”核实情况,在处置上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对应线索来源、信访动机、具体情形等方面来斟酌认定,将信访接待下基层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紧密结合,妥善完整地做好每一件信访事项。结合线索实际,适当地进行公开,强化监督效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通过“四下基层”使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工作从被动化为主动,改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真正把宗旨意识、群众观念落实到行动中。
“四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从政多年来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群众路线的工作创新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厚植为民情怀的宝贵创新经验,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执行者、维护者和捍卫者,更应深刻领悟“四下基层”的重大意义,在监督执纪执法等方面,将“四下基层”工作方法科学融入,以“四下基层”推动新时代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编辑:张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