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让监督探头更亮

来源:子洲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玉朝     发布时间:2022-05-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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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子洲县纪委监委召开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见面会,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刘小虎围绕如何精准开展派驻监督和主动接受派驻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此,子洲县纪委监委新一轮调整任职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全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部进驻归口监督单位并依纪依法开展监督。

“2017年,子洲县曾出台过派驻机构改革方案。随着2018年底党政机构的全面完成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发生了相应变化,同时对派驻机构职责权限法定化、规范化提出更高要求。”子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安璐表示。今年,子洲县纪委监委严格遵循规则规定精神,按照“职责相近、体量相近”原则,重新调整了派驻机构监督范围、职责和权限,匹配制定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办法和“三重一大”事项同步备案等制度,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

在规范监督职责权限方面,子洲县纪委监委提出了9个方面内容,即:经常向驻在部门通报党风廉政情况、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并抓好督促整改、监督执行纪律监察建议、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参加或列席领导班子会议、查阅复制资料、查阅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提出党风廉政意见和主动约谈。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分别进行了程序规范。

为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子洲县纪委监委建立日常监督数据“零报告”制度,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提供日常监督数据报表,派驻纪检监察组内情人员按月汇总并报送;对没有开展日常监督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同时实行派驻监督纪实管理,建立派驻监督工作台帐,要求派驻机构要详细记录归口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工作台帐作为年终考核派驻机构的重要依据之一。(编辑:李进军)